nbsp; 赫斯塔算了算,4617年……那时候自己还在短鸣巷呢。
在关于裁定者法庭的介绍中,“裁定者并非法官”这一事实被数次强调。尽管在“法庭”开始运作之后,几乎没什么人真的在乎这一点。但这一“法庭”在设立之初,创建者们显然有意对二者进行了区隔,否则也不会专门提出“裁定者”这个新概念。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法官在进行判决时依据的是法条,而“裁定者”们所依据的,则是荒原生活的“公序良俗”。
赫斯塔几乎立刻嗅到了危险的味道,法律与现实生活之间尚存在着巨大的灰域,何况是“公序良俗”……其间模糊不清的部分势必要给予一部分人“定义”的特权。
很快,赫斯塔开始检索佚媞提到的三个案件:威廉·阿勒贝遗产案,尼古拉·索莫塞求职案,多米尼克公民权利剥夺案。在艾娃短暂成为“裁定者”的三年里,她耗费了大量心力在这三个案子上,而它们无一例外,都围绕着男性受害人展开。
首先是阿勒贝遗产案。阿勒贝是个来自多羯荒原的年轻人,获准进入尼亚行省后,他与这边一家面包店主的女儿杜桑坠入爱河,并于次年结婚。这门亲事引起了杜桑父母的强烈反对,二人因此将女儿扫地出门,宣布不再来往。
婚后,阿勒贝与杜桑感情很好,两人很快有了一个女儿。婚后第三年,面包店主夫妇因为急病相继去世,同年,杜桑与她的哥哥为父母留下的遗产起了争执——面包店主夫妇并没有留下遗嘱,哥哥认为妹妹既然已经违背父母意愿出嫁离家,家产就没有她的份,而妹妹则据理力争,说这两年通过母亲的各种斡旋和帮衬,她几乎已经和父亲达成了和解。兄妹二人闹上法庭,然而在判决下达之前,杜桑遭遇车祸去世,只留下阿勒贝和女儿两人艰难度日。
一方面,在妻子去世后,他无法为自己的家庭申请到抚育补助,这是专门为家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通常是没有工作且丧偶的妇女——提供的福利金,阿勒贝作为一个健全的男人,在第一轮筛选中就会被拒绝。
另一方面,杜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