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纳斯的射击场内,唐陌饶有兴致的看着韦斯打光了一个手枪弹匣,然后继续装填。
好的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没有大量的实弹射击,再有天赋也都是白给。
必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开枪,维持自己的枪感, 才能够保持肌肉记忆,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射击动作。
韦斯是唐陌的贴身保镖,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继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边最后的屏障。
这样的人是要时刻保持最好的战斗状态的,所以韦斯总是抓紧一切时间,训练自己的战斗技巧。
他的手枪已经玩的出神入化,几乎每一枪都能够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枪速度快得匪夷所思, 如同闪电一般。
“呯!”最后一枪打光, 韦斯把手里用来测试的PPK手枪样枪放在了托盘上, 有些意犹未尽的回过头来看向唐陌:“你总是能造出让人喜欢的武器。”
坦白点儿说,PPK手枪真的是非常便于携带,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单兵武器,这东西在韦斯的手里,简直堪称神器。
比起个头很大的m1911手枪来,PPK手枪似乎更适合保镖或者间谍之类的人员使用。
不过,PPK手枪同样也有自己的缺点,首先的一个缺点就是这种武器的威力相对于来说太小了。
m1911手枪的口径更大,使用的子弹可是比PPK使用的7.65毫米手枪弹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实放在韦斯这样的用枪的高手手上,m1911手枪这种一枪就能解决问题的武器事实上拥有更大的威力。
同样只能装7发子弹,PPK手枪的7发子弹或许无法解决问题,可m1911手枪就要稳妥的多。
因此韦斯还是更喜欢威力巨大的m1911手枪,至少在实验了许多种手枪之后,韦斯更偏爱的是m1911手枪和“驳壳枪”。
如果能够携带的话, 韦斯更愿意携带驳壳枪,也就是毛瑟自动手枪, 这种武器的威力很大,而且可以临时充当自动武器来使用。
虽然在准度上缺陷巨大,可是韦斯更喜欢这种拥有强大威力的自动武器,毕竟和当年的希瑞克燧发手枪比起来,现在参与大唐集团手枪竞标实验的手枪,那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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