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都喜欢大的。”唐陌不怀好意的调侃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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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斯一脸坏笑的乐了两下,然后才开口说道:“那就算我给这支枪命名了。”
他掂量了两下手里的m1911,给这支异世界的手枪命名成了S4,而PPK手枪也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S5型半自动手枪。
瞬间,他就更喜欢S4手枪了,毕竟这是他命名的手枪,越看越是喜欢。
唐陌却坏坏的笑着,对着旁边端着盘子的随从招了招手:“把那个东西拿过来吧!”
那名侍从赶紧上前,把手里盖着白布的盘子递到了唐陌的面前,唐陌没有立刻掀开白布,而是看向韦斯道:“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那个笑话吗?”
“哪个?”韦斯努力的回忆着唐陌给他讲过的各种各样的黄色笑话。
“十步之内,拳快的那个……”唐陌知道韦斯肯定是想歪了,于是提醒道。
韦斯一愣,然后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记得,你那时候跟我说,十步之外,枪快……十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那只是玩笑。”唐陌笑着揭开了那个托盘,让里面的东西呈现在了韦斯的面前:“现在,准不准的,已经不需要太在乎了。”
唐陌为自己的部队选择并不是德国的mP系列冲锋枪,因为他喜欢另外一种——美国的汤姆森冲锋枪。
这是一种略显复杂,但是综合性能还不错的冲锋枪,不过唐陌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曾经反复的出现在一些黑帮的电影里面。
芝加哥打字机,藏在提琴的盒子里被穿着黑西装的杀手拎着到处走的画面,看起来非常有感觉。
当然了,唐陌直接制造出来的它的改进型——没有前置握把,只有横置护木的美军军方版本。
这种武器诞生于1928年前后,所以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相比起来,德国更好的mP-38冲锋枪就要晚上许多。
其实从性能与契合度上来讲,唐陌是想选择mP-38冲锋枪的,因为它的制作工艺更先进,精准度更高,在其他性能表现上也更好。
别的先不提,就是德国冲锋枪更够折叠这一点,就很吸引人:唐陌很看重便于携带的武器。
只不过,在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