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早期弹匣自动手枪的携弹量其实并没有什么优势,所以也就并不比左轮手枪强大先进。
而且,在供弹机构的制约下,自动手枪的供弹还不太可靠,遇到卡壳的情况处理起来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所以有许多人都不太喜欢这种新式武器。
坦白点儿说,最开始的时候,韦斯和许多大唐集团的安全部队军官都不太喜欢这种新的,被开发出来的自动手枪。
不过,新的武器也不是一无是处,它最大的优点在于——换弹速度!
真正让自动手枪全面淘汰左轮手枪的技术参数,其实就是换弹速度!在打光了7发子弹之后,甩出弹匣更换一个新的弹匣的操作实在是太简单了,这大大提升了手枪的火力密度。
只需要动一下大拇指,弹匣就会掉落出来,然后随手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新的弹匣插入,然后大拇指按下复位键,手枪就会自动上膛完成装填过程,然后可以持续不断的继续开火……
这简直就是梦幻般的事情,对于一个枪手来说,这代表着他只需要携带一支手枪和若干个弹匣,就能够让火力持续下去。
同样的,这也给了一个枪手从容面对多个敌人的能力,他不需要像使用左轮手枪的时候那样计算自己弹巢内的弹药剩余量,他只需要不停的开火就可以了。
虽然在前面的6发到7发子弹开火的时候,左轮手枪的火力密度与自动手枪差不多,甚至在可靠性上更高,但是在后续的火力延续上,自动手枪高出了太多太多。
经过几天的反复适应,韦斯现在开始喜欢上这种新式武器的良好手感了,这种火力密度让他变得更加的自信起来。
他从桌子上抓起了一个弹匣,插入到手枪的握把之内,然后哗啦一声拉动手枪上方的套筒,完成了装填。
然后他单手瞄准了远处的标靶,扣下了扳机。手枪呯的一声做出了回应,火光冲出了枪口,子弹飞向了远处。
挂在标靶上的靶纸上面,靶环的正中心,被子弹击出了一个窟窿。第二声枪响接踵而至,这个窟窿的旁边,又多了一个新的窟窿。
一直到7发子弹全部打空,韦斯这才甩出了弹匣,拉下了旁边的电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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