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老仵作的验尸结果半点儿也没有错,赏春父母的致命伤口就是被猛兽所撕咬出来的,是猛兽杀的他们夫妻二人。
还有赏春的弟弟,当年被害现场只遗留下赏春弟弟的两根手指,是正如老仵作所推测那般,因年岁小,人小肉嫩,很符合猛兽的胃口,故而被猛兽当场吃掉饱腹,只留下两根手指,亦或猛兽在吃过赏春父母的手与内脏之后,又把赏春弟弟拖走,用做下顿的储粮。
假设上面的假设成立,那么为何杀人吃人的猛兽又在附近毫无踪迹,长住在那儿附近的村民都说从未见到过猛兽?
是真的没有猛兽的存在,还是村民统一口径撒谎?
倘若并无猛兽,那么赏春父母尸首上的残缺到哪儿去了,类似猛兽撕咬的伤口又是怎么回事儿?
倘若有猛兽,村民却皆说无,那么又是因着何缘故,令众村民一致道假,背后是何人在操纵?
孟十三端起茶碗轻抿一口,又拿了一个金银近两日新研做出来的芝麻酿丸子,整个放进嘴里,不大不小刚好一口,咬下去,嘴里瞬时有芝麻香味儿迸出,不甜不咸,带着些微果酒味儿,很是清香可口。
“不错。”吃完又拿了一个。
一个接一个,一碟子很快被她吃完。
宝珠中途重沏了两碗茶,尽被她喝光。
赏春出院去问赏夏,并向府里的老人了解些情况,风筝则到外面去查壁虎砚台的出处,孟十三坐不住,坐着也思索不出当年的真相来,她打算再到曾府去。
没想到刚带着宝珠走明晓堂,便与郭嬷嬷迎面遇上,孟十三礼道:“嬷嬷。”
郭嬷嬷脸上挂着慈爱的笑容回礼:“大小姐这是要出去?”
“是要出去,不过也不急,嬷嬷有事儿尽管说。”孟十三回着,便想带着郭嬷嬷入明晓堂走。
郭嬷嬷却是摆手:“无甚要紧事儿,只是殿下那边已允了我回东宫之事,用过午食之后,我便要离开了。”??
孟十三早有心理准备,这会儿听到也不算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