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嘛,什么事都懒得辩解,就这样就好,也不想改。
被人嫌弃是有的,做到什么程度能不被嫌弃我是死活想不出来的。
出壳小鸡与龙舌兰酒。
秘密如果是一种见不得人的东西的话,那也没必要将其称之为秘密。见不得人的事情只能见不得人,叫做秘密的话太勉强了吧。
把栩栩如生的梦境或者鲜活的日子原封不动地写出来是一种灾难,无论是对写的人,还是对读的人。唯有把这些揉碎了,像调料一样加到作品里为妙。啊,把作者本人带人作品主角是不可以的。
青春拿东西一次足以,啊,抱歉,也许确实如此。
较之十之八九的人觉得我“还不坏”,还是觉得,十之一二觉得我“相当好”,即便其余的人对我置之不理。
啊,那个假装在忙也是一种艺术呐!
没有缘分是常有的事,只不过是在与特别想要之物擦肩而过的时候,才会被发现。
我这种人对穿衣服怎么看呢?只是物理上穿了衣服,因为毕竟不能光着出门,其余的,我都不在意。这就是我的衣品。
“你喜欢的总伤你心,喜欢你的你看不上。”在很多选择的事情上,几乎都可以套一套这个公式。
不抱怨就有机会成为强者了。
如果你不能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极少数的人在你说的那种所谓的框架里,其他的人根本不知道也对你说的这个不感兴趣,你就会发觉,唔!我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怎么是的东西而已,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啊,当有人能轻易地拥有你梦寐以求的东西时,你怎么能让自己不去嫉妒呢?如果能闭上耳朵听不见也就罢了,这东西会像一个调皮的小孩一样,把你的眼皮拨开,非要让你看一看眼前的残垣断壁,看一看这个恐怖故事。就算你能修炼到看到这些不在有心理波动,眼皮怎么样还是会疼一疼。于是就想躲着,就没想过,就这么一次,轰轰烈烈拼尽全力不死不休地干上一次,哪怕是输得体无完肤,也不至于这么窝囊。啊啊,抱歉抱歉,没有勇气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你怎么知道他是不是多次尝试后已经失败得不能再失败的人呢?求之不得,就推给天赋不足吧,不能一直撞墙,要扬长补短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