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沈晨:
见字如晤。
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已经在车上了。开车的会是我哥哥,只有我和他两个人。这封信是我半夜写的,放心吧,那会儿我哥哥还没来,他自然是对内容一无所知。我对我的朋友留下的话,才不会让他看见。
其实吧,前天晚上我哥哥就和我说了,我该回去了。这次倒不是因为家里人,他们应该已经猜到我一直在我哥哥的注视下,所以才并没有急着让我回去。真正的原因,我想你应该也从那天我和我洛紫凝的对话里猜到什么。我的异能是“王”,历史上第五位拥有该异能的异能者。异能研究所对这种值得研究的事情向来充满了兴趣,或者说,狂热。
也并不能把他们单纯地定义为好人或者坏人,那天你和我说的话,我也都还记得,就像你说的,凡事的判定都应以立场而论。他们的立场,无非就是用科学解释这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他们热爱研究事物的本质,一种极其稀有而神秘的异能足以挑动起他们的狂热追求。我能理解,但不代表我能接受,所以我该跑路了。嗯,对,回家。
但是我还是额外停留了一天,一是我哥哥说,异能研究所的动向并不是很明确,所以他们应该还不会很快到来。但也不能保证,疯子的行径,谁又能说得清呢?二是,我记得再过一天,你们的录取通知书就该送到家了,虽然我也很奇怪为什么明明就在邻县区你们反而是最晚寄送的一批。你们可是我的爱妃,多陪你们闹腾一天怎么了?
我知道你的惯常起床时间,所以,我先走了。
这段时间,我过得也挺放松的,似乎这些年的压抑在这些天里全部释放了出来。我觉得你应该能察觉我的变化的吧,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又或者说变得越来越像自己。其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自己。但不管怎样,至少我很开心,真的很开心,交了你们两个朋友,或许是我迄今为止最重要的决定之一。
这段时间,很感谢你和林启的照拂,虽然说你们也调侃我没什么大小姐脾气,但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一些习惯总还是改不了的,在此也很感谢你们的包容。在家里,这些微妙的感觉倒是很少有过,你们也算是给了我一次全新的人生体验吧!
我也没什么能回敬的,留下了一点点能量宝石,虽然说用处不大,但胜在好看呀,这可是我辛辛苦苦挑了半天才挑出来的!不许说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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