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要见这两个兄弟,恐怕得你自己去一趟。”
亲自去?
孟绍原一口答应了下来。
……
格雷西带孟绍原去的,是“天堂”。
这是一个外号。
所谓的天堂,全称应该是“流浪汉的天堂”。
嗯,这里聚集着大批流浪汉和破产者。
除了冬天不太好过,这里什么都好。
住在临时搭建的简陋帐篷里,每天唯一要做的事,就是考虑如何填饱自己的肚皮。
其它的?
管它什么战争,管它天崩地裂!
格雷西居然带孟绍原到这里来找律师?
“老板,您得下车自己去,别带保镖。”
格雷西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荒谬的要求。
“为什么?”
“因为你带着保镖,会让他以为是来寻仇的。”
孟绍原有些无语:“我该怎么找到他?”
难道这个所谓的律师是个流浪汉?
“他叫格伦,格伦兄弟的哥哥,汉森·格伦。”
格雷西微笑着:“一会,您看到一个屁股后面被一群人追的,就是他!”
……
我靠!
孟绍原还真的从来都没有做过这种事。
到流浪汉聚集地来找一个律师?
他妈的。
什么道理?
自己那里明明有一大群优秀的律师可以供自己挑选啊。
而且,还是被一群人追赶的一名律师?
难道这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