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泡在爱河里的人,总是容光焕发。游走在爱情边缘的人,总是可怜巴巴。
如此,容光焕发的人是陈洛,可怜巴巴的人是周也玛。
每次看到周也玛,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他鼻子上的大红痘,不会觉得恶心反胃,倒是怀疑他会不会得了绝症,一直好不了。
而且,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欢蒙着头睡觉,头发总是像个鸡窝。双眼无神,脸皮松弛耷拉,有纵欲过度的嫌疑。
一个老男人了,还是钟爱一身牛仔风,衣袖都磨得略微光亮了。
综上种种,陈洛就比较照顾他,在李晴天允许的情况下,他们在外就餐时,都会叫上周也玛。
而每次周也玛过来吃饭,都会恳切地表示,杜城是一座有人情味的城市,当初他决定留下来,就是因为陈洛的热情。
自从上次春熙路烤肉一别后,李晴天和周也玛、鲁纯他们算是混了一个眼熟。
在一个周天里,李晴天因为是早班,回家早,就喊陈洛邀请周也玛和鲁纯过来家里吃晚饭。
对于这个决定,陈洛是支持的。
搬到414,算是“乔迁”了,是得简单的庆贺一下。
邀请周也玛和鲁纯一起,大约是有出口转内销的意图。周也玛自然是喜欢鲁纯的,因为,没有女孩子是他不喜欢的,这就相当于给他们二人在一起制造机会。
君子,当成人之美。
李晴天早班回家后,简单的歇了会儿,就拽着陈洛去菜市场了。
可能有人会问了,李晴天上班这么辛苦,回家还要去买菜,陈洛就不能提起把菜买回来吗?
陈洛自然是主动了的,被李晴天拒了,她说买菜是门技术活,陈洛这种只会买青菜的人,容易被坑。
陈洛就跟在李晴天屁股后面,提着大包小包,有花甲、排骨、五花肉、洋葱、鸡心菜,最后算是满载而归了。
搬到414以来,有了私人厨房,陈洛彻底加入到了做饭的行列中。他和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