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晴天。
老母亲真是用心良苦,连吃饭排座都想撮合陈洛和那个男人。
陈洛岂会不懂,只是身体之间的距离可以瞬间拉近,倒是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想当初,他和李晴天的两颗心,都是周旋了许久才靠在一起的。
陈洛自顾自吃着鱼,也不叫人。
那个男人讪讪一笑,似乎也不在意,自己端了碗,拿了筷子,就要挑鱼吃。
老母亲又插嘴问:“你啤酒不,娃给你开一瓶?”
那个男人应该听见了老母亲的话,眼睛却只是盯着翻腾的红锅。
老母亲打圆场:“幺儿,给你老汉和叔叔开瓶啤酒,这个天,做完活路,喝点冻啤酒,安逸得很。”
一块鱼正要送入嘴里,陈洛目不斜视,他不想中止这个动作,还是慢慢地把鱼往嘴里送,想着把鱼吃到再开酒也不迟。
这尴尬的一幕,可把一旁的李晴天心惊了,暗暗拽了拽陈洛衣襟,可陈洛依旧顾着送鱼,没奈何,李晴天只得站出来,抓了桌沿开瓶器,开了两瓶啤酒,与两位叔叔送了过去。
老母亲笑道:“你们两个还安逸哎,吃饭来晚了不说,还喝到了晴天给你们开的酒,有口福。”
章姓叔叔不搭话,抓住瓶身,就到了满满一杯,举起来,对着他的朋友说:“好口干,先喝一杯”,不等他朋友抓起酒瓶,他一杯酒已经下肚,“哈,舒服,晴天倒的酒果然好喝,凉爽香甜。”他的发音有些含混不清,缥缈着。
陈洛忍不住还是瞥了一眼身边这个男人,乱糟糟的短发,里面夹杂着些花白。平凡的面孔,一点特色也无,胡子似乎三两天没刮了。青色上衣,黑色长裤,裤子倒是真的长,即便他是坐着,裤脚依然耷拉在脏兮兮的胶鞋面上。
到底是个平庸的男人,到底是个不修边幅的男人。
终于,人凑了个半齐。
陈昇给自己倒满一杯,单手举起,环视一圈,说:“终于开饭了,来,先喝一杯,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一方竖起大旗,多方响应,其余九人,端茶的端茶,端奶的端奶,端酒的端酒,纷纷举起,然后一饮而尽。
有了陈昇的缓和气氛,章姓叔叔终于记起来自己好歹是个主人翁,清了清嗓子,说:“来,大家吃,莫客气。洛洛和晴天,吃哈。红霞,吃好哦。”
很多时候,不要因为没被点名,而觉得自己不被重视。相反的,被点名了,正是说明关系有些生疏。倒是没被点名的人,才是熟识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