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时候,会孤单。而一群人的时候,何尝不会孤单呢?很多时候,一群人还会无聊。本来该是七嘴八舌反复交流意见的时候,却默然无言,还不如自己手机香。
所以,很多时候,尽量要避免一群人干坐着,还不如出去走走。
老母亲就做了一个英明的决定——走,赶场。
就这样,一群人在老母亲的率领下,浩浩荡荡地出了门。
家里的交通工具除了电动车,就是昨晚骑回来的三轮摩托车。不至于用电动车一次两个人的来回接,也放弃了再次搭乘的三轮摩托车的想法,众人一致决定走路去赶场。
由于家所在的位置,也不是在两个重镇之间,所以也没有所谓的农村客运,众人也只得走路去赶场。
人生嘛,时间都是用在走路上的。每天嘛,时间大部分用在走路上了。
这群人,阵容还是比较强大,中青组合,泾渭分明,由老母亲和章叔组成的中年二人组,其他由陈昇领衔,跟着陈洛、李晴天和朋朋组成青年四人组。
老母亲偏不与章叔一起走,非要挽着陈洛的左手臂。
对于老母亲的亲密举动,陈洛也没有闪躲,任由她挽着,只要右手得空,可以握住李晴天的手便可。可想而知,那时的陈洛幸福感爆棚,左边老母亲,右边老情人,皆是生命之中重要的女人,齐活儿。
陈昇没有得到来自老母亲的爱,自去陪着章叔走,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增进一下“父子”关系。
这样算来,朋朋倒是像一个失宠的小子,落着单,娘不疼,爹不爱的。可是,他算得一个懂事的孩子,或许他知道,他已经霸占了老母亲许多年,也还会拥有老母亲很多年,而二哥只是个“客人”,他所得的幸福都是短暂的。
路上会遇着朋友,于陈洛而言都是些陌生人。
那么朋友扯着嗓子打招呼:“哟,老杨,你们这一大群人走起才闹热哦。耶,你挽起的是哪个啊?”
老母亲笑着答应:“闹热得很哦。这个啊,这个是我幺儿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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