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几分钟后,他意犹未尽地停止了歌唱。
然后伸出手,拿过了正在录音的手机,点了一下停止,又点了一下播放。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
本该灿烂过一生
……
”
“嘶~”
“竟然……真的这么好听?”
如泣如诉的美妙歌声从手机的听筒里传出,回荡在这间空旷而宽大的客厅里,竟然有了一种小型录音室的感觉。
虽然录下来的只是他的清唱,但江侃也是听着听着身上便起了鸡皮疙瘩,他平时也是喜欢听音乐的人,对好歌声的鉴别能力自然也是有的。
用手机录歌,是因为他听说自己听自己唱,和听自己录下来的声音其实是不一样的。
自己平时说话的声音虽然没有特意关注过,应该是属于谈不上好听,但也绝对不难听的类型。
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普通人的声音。
这次江侃为了严谨求证,所以用手机录了下来听一听,看系统有没有骗自己。
但没想到第一次听自己唱的歌,竟然就有听那些电视上常见的歌手的声音那么好听?
不,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声音可比某些需要修音才能上舞台的“歌星”好太多了,浑身都听得酥酥麻麻的!
小时候因为一次重感冒发烧,烧到四十度,一度嗓子十分嘶哑。
后来感冒好了,但嗓子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恢复,一发力就会很疼很疼。
所以他就尽量避免了大声说话、喊叫,以及唱歌。
后来这种疼痛感逐渐消失,但他这种习惯却保存了下来。
随着他逐渐地长大,也喜欢上了一些歌手和他们的歌,但因为这个缘故也只是会偶尔跟着哼哼几句,并不会大声地唱出来。
只有在学校的大合唱里,出于对集体荣誉的看重,他才会稍微放大一点声音来唱,但在那种环境下其实他也听不出来自己到底唱得好不好听。
“嘿……可惜啊,人到四十,才发现自己竟然是天籁之音!”
他又是遗憾,又是欣慰地摇了摇头,神色复杂地撇了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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