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确实都是他伪装出来的。
“我故意留在现场上的指纹,还有其他一些线索,就是为了给你们制造一些烟雾弹,而且这些人都是我精挑细选的。”
这些年来高晓光不仅开了连锁超市,还陆陆续续的搞了一些其他的生意。
有的是他自己独自搞的,有的是参股,有的是合伙,什么样形式都有。
而这些被害人全都跟他有一些交集。
但是交集又不大,基本上都是仅仅有过一面之缘。
“我挑的这些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明,我就想让警察看看,你们能不能抓到我。”
很明显高晓光是以一种挑衅的心理来布置这些烟雾弹的。
实际上他完全有可能或者只是有能力把一些被害人较熟悉人的指纹或者是足迹或者是其他的物品遗落在现场。
但是高晓光没有这么做,他每次精心选择的都是有不在场证据的。
就比如朱盼盼案发现场发现的塑料袋,上面的指纹是高志远的,但是高志远没有作案时间。
而实际上高志远的那次出差也是高晓光刻意安排的。
王松奇怪:“你没有去过宏盛花园小区,那你是怎么拿到那个高志远的黑色塑料袋的?”
这是按照案组这边调查当中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就算高晓光陷害了高志远释放了烟雾弹,但是这个和黑色塑料袋他总应该接触过吧。
可是王松他们在调查宏盛花园附近的监控的时候,没有发现高效功能的声音,否则的话对方已经纳入了地理检测的人员范围内。
嘿嘿。
高晓光笑了笑。
“所以说,你们根本抓不到我!”
这就是高晓光作案的高明之处,也是他能够在这么多年来逍遥法外不被抓住的最主要原因。
正如这次高晓光陷害高志远一样,他把上面有高志远指纹的塑料袋,你投了被害人的手指,然后丢到了建国路北二巷。
警方这边根据这些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