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风吓了一跳,差点就真的跳起来了。但他看见了面前人的脸,于是很有风度的缓缓站了起来。
“这不是张老板吗,何以如此,快快请起。”
张天赐跪在地上不肯起来。一方面是他真心感激萧风,另一方面,他希望今天能拉萧风上他的贼船。
但这样一来,他雇的两个仆从就十分痛苦。大明的主仆之礼是很严格的,不管是雇佣的,还是卖身的,都要遵循礼节。
而礼节其中的一项,就是仆随主礼。也就是面对别人时,仆人行的礼不能比主人的低。
这也可以理解,你说主人都鞠躬了,仆人站的跟个木桩子似的,像话吗?所以不但要鞠躬,最好是比主人高一级。主人鞠躬,仆人最好是单膝下跪,主人若是单膝,仆人最好双膝。
但现在张天赐已经双膝跪地,就差三拜九叩了,两个仆人怎么办?他们心里骂着这个不靠谱的东西,只能也跟着跪下了。
这个架势确实把萧风吓到了。他知道张天赐的高粱肯定是卖了大钱,这种时候,户部只有这一个渠道能弄到粮食,不会计较收购价钱。但好像不至于感激到这个程度。
“恩公,我张天赐能有翻身的一天,都是恩公所赐。小弟有一事相求,大哥你不答应,小弟就不起来了。”
转眼萧风就从恩公变成大哥了,关键是萧风还答应了一声。围观群众看看张天赐的胡茬子,再看看萧风的小白脸,心里暗暗好笑。
其实这真不是萧风有意占便宜,他的心里一直都没能完全适应自己的年龄,时常觉得自己还是那个快五十的男人,这个身份当张天赐大哥没啥不对的。
张天赐见萧风答应当大哥,顿时喜出望外:“大哥不弃,小弟愿意将粮店生意送一半给大哥,你我兄弟二人共同经营,同舟共济!”
萧风明白了张天赐的小心思,这是尝到甜头了,想要抱自己的大腿。不过他犹豫一下,并没有马上拒绝。
自己测字挣钱只是权宜之计,就像拿宝剑砍柴一样,不但浪费,而且对自己身体也不好。测字真的很累,比那啥都累,否则他也不会一连休息这么多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