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昂没在多待,便返回郡府,负责买盐之人很快回禀。
如那个酒家佣说得一般,两干石盐,每石六百文,可光是向对方行贿,就又花了六十万文。
折合起来,光是买卖成本,便达到每石九百文。
当然广陵侯府的食盐质量要好一些,自然卖得贵。可即便如此,再加上各种成本,这一石盐的售价不会低于一干五百文。
一石盐合120斤,以平均每人每年6斤(1.5kg)算,五口之家一年光吃盐就要四五百文之多。
老百姓吃不起盐,也就理所当然了。
这个价格还是因为此人出示的身份是丹阳郡人士,食盐发往江东,而淮南之盐,尤其是九江郡,价格高达每石一干五百文,加上行贿以及其他成本,售价至少三干文,更有黑心之人,将售价抬到四干文以上。
曹昂很理解老百姓为何抢盐。
如果一个面包售价五十万的时候,每一个人会把枪栓拉到冒烟。
曹昂很清楚水至清则无鱼,可这件事实在是超出了曹昂的底线,贪婪也是要有限度的。
曹昂随即招来刘周,命他对广陵侯府的盐场、店铺进行审查。
曹昂之前设了一个督查司,负责监督、查处自己封地里的人和事,由刘周负责。后来曹昂入主徐州,刘周主管情报,大量的人力、武力用在对外的情报管理上,这内部的监察便放松下来。
看来是需要重建督查司了。
对侯府的盐场、店铺审查的并不困难,刘周直接抓人、封账。大刑之下,没有什么是问不出来的,很快便将具体的内幕查的清清楚楚。
很多时候,查办腐败之事的难度不在于如何办理,而在于能不能办理,能不能无所顾忌地办理。
整个广陵侯府的盐业系统,曹昂为了防止负责人腐败,其实是一分为二的,即盐场和店铺是分开的,一管生产,一管销售。
其中心腹曹叄主管盐场,负责整个广陵郡内十几个盐场的生产;而丁虎主管销售,相互解插不上手。
食盐的销售又分作三种方式,其一便是在徐州境内,每县有食盐售卖所,广陵的食盐直接送到各县发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