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陆逊听了,对着无忧一拜。
“臣明白了。”
于陆逊来说,选择家族还是选择天子,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可再困难,亦要做出选择。
同年十月,陆逊又从各家招出六千人马,凑足一万五千人,南下会稽。
而曹昂在吴县待了半月,终于反抗。
回去的路上,无忧便问父亲道:“阿父,如果陆伯言不能求来援军,您会怎么办?”
曹昂笑道:“阳羡以南,不足百里,便有一直劲旅。而且咱们的船队,有整四千全甲精锐,可破三万贼军。”
曹昂怎么会被包围,除非他想诱敌。
陆逊在会稽待了大半年,刚准备回家,天子一番诏命,命他为侍御史,领吴郡事,暂留吴郡,主持清丈田亩一事。
陆逊是吴郡人,不能为本郡太守,曹昂给他的这个官,跟太守差不多。
陆逊很清楚天子的用意。
既然做刀,第一刀就砍向家族。
曹昂除了诏命,还送陆逊一本书,曹昂新写的《国论》。
陆逊打开第一页,上面赫然写着“君子当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国尔忘家,公尔忘私。”
陆逊轻叹了一口气。
或许这就是自己与老师的差距吧。
“老师,这一步,我进。”
陆逊在吴郡待了一年多便走了。这一年多,他杀得人头滚滚,清理出无数的隐田、隐户,同时也收获了无数的骂名。
连族人都把他当做仇人。
不过他却有些坦然了。
家族很重要,为国行大事,也很重要。
回到朝中,陆逊被任命为尚书房舍人,曹昂亲自召见了他。
看着陆逊的模样,曹昂忍不住叹道:“磨炼了两年,倒是少了几分从前的猥琐气,成了真正的君子。”
“天子,臣想求娶京兆元公主。”
······
陆逊出了太极殿,远远地便看到无忧。
“你想娶我?”
“是!”
“也是你算计的吗?我是天子最宠爱的公主不假,但我并不傻,不会充当你经营家族的助力。”
“臣从今以后,无家,只有国。臣之所以向天子求婚,只是想告诉公主,臣也能坚定地选择公主一次。”
虽然曹昂还是不太喜欢陆逊,可奈何女儿喜欢,所以还是给二人指了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