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以“孝”治国,核心价值观就是一个“孝”字。任何的法律、道德、风俗都大不过一个“孝”字。
当然汉代“以孝治国”政策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包括历史原因、现实原因、发展原因等等。
本书不科普“孝”的历史和原因,但这个政策在当时有一个重要影响便是“孝”是对人道德评价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凡不孝者,连活着的权利都没有。
陈蕃任乐安太守时,郡内有一个名叫赵宣的人,父亲去世,他把父亲埋葬以后,自己住在墓道中,服丧二十多年,名声震动州郡。地方官把他推荐给陈蕃。陈蕃与他相见,问及妻子儿女,结果他的五个儿子都是在服丧期间出生的。陈蕃大怒,遂致其罪。孔融任北海相时,在路上看见一个人在坟墓边哭泣自己的亡父,脸色却一点都不憔悴。孔融于是将此人杀了。
而司马芝因为孝顺,连强盗都不杀他。
以孝治国的核心体现,实在选官制度上。
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汉武帝时,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形成“举孝廉”制度。
这是在两汉时期当官最高大上的一个方式。与其他当官途径相比,类似于进士和同进士的区别。
不过这条政策也导致了很多人矫伪饰行,沽名钓誉,请托权贵,以获取孝廉的美名。
有一个叫许武的人,被推举为孝廉。他考虑到两个弟弟还未显名,为了使他们出名,同他们商议后,便召来全宗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