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昂被黄琬授予专权之任,正式接手了谯县之内的五千人马。
这支挂着州兵皮的私兵队伍,终于有了正轨编制,有资格使用只有官军才配拥有的铠甲和弩具了。
按道理来说,各家是不允许私藏甲胄、弩具的,可是到用的时候,各家又能拿出不少来。
此事虽说奇怪,但其中缘由,众人心知肚明,连黄琬也没有过问。
当然甲胄、弩具的量也不多,谁也不会在家屯太多违禁品,这东西太多了意义也不大,毕竟谁也不准备造反。
而缺少甲胄,士兵的防御力就差了一大截。为了保证军队战力,曹昂便给曹家部曲统一换上了皮甲。
曹昂之前偷着制作了两千具皮甲,一直当作压箱底的货,正好派上用场。虽说皮甲也是甲,但毕竟不是铁制品,外面罩了号衣,也看不出来。
到了点兵那天,别人家的军队,无论是穿的还是手中的兵器,俱是五花八门,一看便是杂牌。
唯有曹家的部队,清一色的土色短褐,头戴竹笠帽,手持长矛,威武雄壮,精兵气质,勃然而发。
对外曹家宣称,连夜发动族人,制作衣衫,又拿出生铁千斤,打造了三千的矛头。至于曹家为什么能有三千根矛杆,那就没人提了。
看着斗志昂扬的曹家军,曹昂也甚是欣慰。虽然跟自己指挥过的精锐没得比,但这已经算是一个好的开始。
五千人马,曹昂也不设部,直接统属十曲,算是最大限度地扁平化指挥。
对此也没人有意见。
毕竟除了曹昂,各家势力,不过一曲或者是不到一曲,真若是设了部或者是别部,这个军司马或者是别部司马该谁来做,又是扯皮的事。
点校完军队之后,曹昂便布置各部组织城防。这时候黄琬便退居二线,专心募兵去了。
对此曹昂很满意,若黄琬真不识好歹,插手诸事,双方还有的斗争。
黄琬是个大名士,真和对方闹起来,有弊无利。
而对于如何退敌,保全谯县,曹昂并无太大压力。毕竟波才是他招来的,自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