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不让李红琴见吉芳,可是李红琴却有她的办法。
她笨拙地偷偷地爬上了二楼,来到了吉芳所在的福利院宿舍的窗外。
隔着玻璃朝着里面看,她看到了吉芳,脸上洋溢着的是久别重逢的喜悦的笑容。
她轻轻地敲响玻璃窗,吉芳转过头来。
看到她,兴奋地乖巧地喊着:“妈妈!”
吉芳一声声叫唤着“妈妈”,每叫一声,大家的心都一痛,看着李红琴在窗外无声地嘶吼,手伸在玻璃上,却无法触碰自己女儿。
怎么说呢?这个时候现场的观众的心情是复杂的,他们对李红琴的观感也是复杂的。
从人贩子的老婆变成了一位母亲,一位不能与女儿见面的母亲……
这一刻,所有人的心情都无比的矛盾。
李红琴是人贩子的妻子,这是她永远无法抹去的最大的污点,这也是所有人讨厌她厌恶她的最大的原因所在。
可是吉芳呢?
在吉芳的心里,李红琴就是她的妈妈啊。
而李红琴不远千里来到深城,来到这里,只为了见女儿吉芳一面。
或许曾经天真地觉得可以带着她回家。
显然,从这里看,她是爱吉芳的,她是真的把吉芳当成亲生女儿看待的。
这也是所有人心里矛盾的地方。
或者说李红琴这个角色的设定本身就注定了充满了矛盾。
人贩子的妻子,孩子的母亲!
李红琴来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约见一名叫朱成文的律师,可是那个律师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
另外一边,律所的另外一名律师高夏被同事朱律师安排帮他把李红琴打发了。
他大概是觉得闲着也是闲着,所以,就同意接受李红琴的法律咨询。
不过,对于李红琴,他显然也没什么好感,但是作为律师,他还是帮李红琴普及了一下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说需要证明吉芳真的是弃婴,并且真的找不到父母了。
而李红琴说,他男人说过,吉芳是从工地上捡到的弃婴,是不是就符合被收养的条件?
但是高夏很不客气地说:“你男人?你男人都死了,他说的话有屁用,而且那个田鹏已经被证实了是被你男人拐来的,你怎么就能证明杨吉芳不是被拐来的?”
“你得有证据证明吉芳不是被拐来的,是弃婴,还得有证据证明她的亲生父母找不到了,她才有被收养的可能!”
高夏告诉李红琴:“你要想聘我当你的律师,先付我一万块钱,后边随着案情的推进,你还得付我后面的钱!”
结果李红琴根本没那么多钱,竟然拿出了一包土特产红枣给高夏。
高夏当然不同意了。
但是李红琴还是去找了当初和他丈夫在一个工地的工友唐青山,希望他能帮她证明,吉芳真的是杨明富从工地上捡来的弃婴。
另外一边,田鹏的确回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