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之后答应作证的,这样的证据能用?”
不过,同样的很快地就有影迷反驳。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自己觉得电影是要表达什么,就认为电影就是要表达什么的?
电影好像也从来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们,吉芳是不是被拐来的。
电影只是给了这些线索,再一个,李红琴的道德支撑?这好像也是你自己以为的吧?电影从来没有同情这个女人吧?我看到的只有各种虐,让她失去所有。
她知道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关键了,就像那些买孩子的家庭,这个社会还少吗?他们唯一和李红琴不同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贩子的家人而已!
可是实际上,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电影如果直接告诉你,可能你又会说是说教了,就像结局李红琴怀孕,你能说电影是要给予观众温暖吗?可是为什么不是更加残酷的开始?
所以,不要什么都你觉得,你觉得,电影只是讲述这么一个故事,并没有让我们去同情李红琴,哪怕是那个律师,之所以愿意帮李红琴,也可能只是因为,他也是罪犯的家人,感同身受罢了!”
很快地就又有人反驳别人的反驳。
“正如电影中所言:拐孩子是最没有人性的犯罪之一。但是请不要设定漏洞百出的洗白情节,华国的电影人就是喜欢打模糊的官腔,在大是非上也如此,反正我不说清楚,我就没有责任,怕担责任拍什么有社会责任的电影?电影这样干等于把所有的道德包袱推给了观众,让观众在条件不清的情况下自我辨识,当然这种辨识是经过电影强力诱导的。
关于田鹏也是一样,只要电影给几分钟镜头,不论在那一时间段,交代一下田鹏初到李红琴家的情况,交代清楚人贩子是如何欺骗的,交代清楚为什么李红琴竟然能相信这么大的孩子、根本不认识她以及他丈夫的孩子、对自己家庭有记忆的孩子,是他丈夫和别的女人生的。自然就能排除道德问题,可为什么不加?这就是故意混淆视听,没有担当!”
“我笑了,按照你这么说,拍电影,就不能有任何隐晦的镜头?只要有不明信息,就必须交代清楚?那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