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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妻走后的这些年里,境初有过一两个女友。没过多久就觉得对方俗不可耐,完全没法和曾经那个人相提并论。偶尔他会悲观地想,也许自己就这么孤了一生了,但大部分时候他对未来还是充满希冀的。他自认为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家里有待嫁女儿的一些世家也还在一直盯着他。
可为什么“她”就能对自己如此无所谓呢?高冷的女人他也不是没遇到过,他知道她们心里其实是在意他的,高冷不过是故意做出来的姿态。而“她”对自己并不高冷。她既奉命来取悦他,除了偶尔和他闹下脾气使个心眼儿,其余时候也算是尽心尽力了。然而抛却表面的热情周到,他完全没感到自己被放到了她的心上。不要说和那个将军男友比了,她的师兄弟师姐妹们各个都比他重要。
就拿他送给她的手环来说,这要是给了任何别的女人,人家早高兴死了。肯定会隔一阵儿就来烦他一下,或者从早到晚坐在家里等着他的来电。
可那个臭丫头呢?一次都没主动找过他不说,他第一次打给她,她没接;第二次打过去时,她像是在什么宴会上和几个姐妹有说有笑,见他打来语气中居然有些不耐烦,匆匆几句就挂了。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
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吧。他打开办公桌的抽屉,从中拿出一个精美的小盒子。今晚约好了要同法怡郡主去吃饭,他已经决定向她求婚了。法怡有什么好?法怡样样都好!高贵大气得体善解人意,绝不会在答应了晚上拉屎时打给对方后又食言。也不会跟个疯子一样满世界乱跑乱飞,一会儿妓院一会儿寺庙一会儿前线。
站起身来,愣了半晌,又坐回去。好吧,就再给她最后一次机会,最后一次了。难不成还让他飞回去找她?她知道他有多忙吗?
他按了下左腕的手环,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果然又没接!他将手环取下来,决定放进抽屉不戴了。她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耐心。
等等,现在是吃饭的时候,或许她被人叫去吃饭了呢?再稍等一会儿。嗯,法怡是个有耐心的女孩,不会因为他去晚了就不高兴的。眼睛盯着墙上的钟表,好不容易等足漫长的十分钟,又打过去,还是没接。
他把手环扔进抽屉,带上戒指盒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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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向法怡求婚成功。第二天上午时各大媒体就铺天盖地满是“突发”和“劲爆”。他原本还打算前往郊外的十三营,参与特种兵最后一日招募,结果车一出门就被记者围了个水泄不通。怕耽误正事,只得通知负责招募的廖将军不要等自己了。
好不容易满足了记者的好奇心,得以离开家门,他命司机直接开去祖母府上。他知道祖母一直盼着自己再婚生子,之前也是祖母牵线让他和在外多年刚刚学成归来的法怡认识的。对他们订婚的事祖母自然会很高兴,但出于尊重还是应该当面和她汇报下。
祖母的家在老区。那一带的路上铺着高低不平的鹅卵石,并不长的一段路要开二十分钟。这倒不是住在那里的人们没钱修路,他们就是喜欢如此悠闲、任性地过日子。马路边是一家家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