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是个乐天派,天塌下来我都能当被盖。一些好的或是坏的事情,转个身我就能忘了。可有个算得上是朋友的人,他说过的一句话,却让我一直耿耿于怀,至今难忘。
那也是一个夏天,我兼职的公司每个月都有三百元的高温补贴。而我主职的公司,每个月只有一百块钱的高温补贴。我以为自己和分公司的领导是朋友,就径直去问分公司的领导。
当时那个领导蛮客气的,问我有什么事情,我就问高温补贴怎么只有一百元。领导就给我解释了:你是在空调房里上班,所以高温补贴一百块钱。保安在太阳底下工作,我也就给他们一百五十元的补贴。
当时我听得无名火起: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像我这样在空调房里工作的,还拿什么高温补贴啊,应该给公司交空调电费才对!后来,我就从那家公司离职了。那家公司的钱大,我承认自己没本事赚那份工资,最后大家好聚好散。
(一、杭州高温费发放标准公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18〕65号)规定:
1、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以上打括号的两段摘自百度。
看清楚了,高温补贴最低2元,而不是你嘴里的在空调房里工作的只有1元。你还没有本事超越法律。你不按这个标准发高温补贴,就是违法。别人要是告你,一告一个准。别人不告你,只是为了那份所谓的高工资。望知悉。
朋友一场,给你提个醒。别让人告到劳动局,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