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杠子努力让自己变得有色彩一下,所以他喜欢上了抬杠,追求特立独行,摇滚喜欢重金属的,音乐喜欢小众的,只为了让自己多一丢丢色彩,哪怕能让对方眼里多一丝光亮。
杠子抽一口烟,烟已经到尽头了。
他抽了一半,风抽了一半。
后来啊。
姑娘和哥们分手了。
杠子替他们惋惜,也挺高兴的。但很快,姑娘背着一个双肩包,提着一把吉他离开了这个城市,而哥们也离开了胡同,慢慢地成为了一个歌手。
不过——
哥们运气挺不好的,出道两年,刚小有名气,天王出道。
接着,大魔王夺走了天王第一座新人奖。
从此,整个歌坛进入了狂奔的双王时代。
在那个时代,苦的不是双王身边的工作人员,也不是为他们摇旗呐喊的粉丝。
苦的是别的歌手,想要不掉队,就必须得学习,努力提升自己,哪怕模彷也好,不然潮流流行了,观众品位起来了,歌手还在唱以前风格的歌,谁买账啊。
他朋友就在那时候掉了队,现在是一个音乐工作室老板。
这两位朋友各自奔向远方,留下杠子依旧呆在原地,就像一只鸡,望着鸽子羡慕他们自由。
不过——
去年,杠子偶然得到消息,她回来了。
她在这条街上当驻唱。
杠子赶忙过去看,的确是她,依旧长发飘飘。
她当时拖着一个特别大的行李箱,不再是那个双肩背包了。杠子站在那儿看她,没来由一阵感慨,谁都不喜欢行李重啊。但不知不觉行李就变重了。
这就是人生啊。
杠子又点了一根烟,慢慢地踱步过去,向那姑娘驻唱的酒吧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杠子忽然想到了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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