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口不远处的台阶上。
坐着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姑娘,双手环抱着膝盖,被带上去的衣袖使得雪白如脂的胳膊,暴露在夏至稍许炙热的阳光下。
只见她的脑袋,像一只鸵鸟一般,深深的埋在膝盖处,随着肩膀一耸一耸,脑袋上的两个小羊角辫也不断颤抖,明显可以看得出,此时正伤心痛哭。
远处的屋檐上,一只麻雀左右蹦跶,把这一幕,看在了眼里,叽叽喳喳的几声,随后扇动翅膀,飞了下来,小心翼翼的尝试靠近。
“冬~”
刚才还埋着脑袋的姑娘,此时勐地抬起了头,用手背擦了擦眼角,随后原地站了起来。
本来还想靠近的麻雀,经此一吓,彻底飞走了。
“就见最后一面,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咱俩谁也不欠谁的!”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2会结束散场的下个荒唐的下午,丁大夫刚才还苍白的脸蛋,瞬间又恢复了血色,自己是医生,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还是不是完璧之身。
虽然当时已经很过火了,一个处于醉驾状态,一个处于酒驾状态,最终,老司机还是没有倒进那个车库,在门口数次徘回后,倒是让酒驾的那位彻底醒酒了。
穿着白衬衫的丁大夫鼓起勇气,站到了95号四合院的大门口,看着大门上贴着的喜字,刚才好不容易憋出来的勇气,又不翼而飞了。
“姑娘,是来吃席的么,哪家的?”
从凌晨忙活到现在的刘茵,此时正好有空当,准备去上个厕所,看到了门口站着的小姑娘,笑吟吟的问道。
丁大夫有些慌乱,看了眼刘茵,嘴里都都囔囔,用着蚊子般的声音,小声说道。
“我,我来参加李峰的婚礼!”
“哦~!”
本来还以为是老阎家哪里的亲戚朋友,因为自家压根没请多少人,现在突然说是找儿子的。
这下刘茵仔细打量起丁秋楠的眉眼,心说不是自家孩子,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了吧,人结婚找过来了?
仔细观察后,以过来人经验,看出了丁大夫的眉眼还未开,是个黄花大闺女,但,越看,越觉得哪里眼熟,这倒是把刘茵给整纳闷了。
“丫头,李峰是我儿子,你是他同事么,我之前好像在哪见过你,怎么看着很眼熟!”
拉着丁大夫的手,刘茵把她往自家那边带,不管怎么说,看着眼熟,又是来参加婚礼的,不好把别人往外赶呐,主家多添一双快子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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