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攻击它的话,要赶紧逃命。
等走了十来米远,身后有动静,马车带着拴在旁边的驴,还有一车的狼走了……那堆肉,不要了吗?
大棕熊好似明白了什么,加快了脚步跑到了那堆肉跟前,扭头再看了眼,马车早就走远了。哈哈,这感情好,白得来的大餐,这二脚兽还是挺不错的,开吃!
那是一头年老的公马鹿,已经清瘦的身躯,脖颈和脑袋上斑驳的旧伤,代表着它也曾经年轻过,那时为了争夺配偶。它瞪大的双眼,其中一只能看到一片灰白色的雾,已经得了白内障。
它努力隐藏自己,比其他同类更加警觉,只要有风吹草动就先逃跑。可就算如此,那些饥饿的勐兽早晚会发现它。作为老弱病残,会成为首先捕食的对象。一只眼几乎看不清东西后,它时常会分不清距离,奔跑时不是撞到同类,就是被同类撞倒。哪怕它不老死,也时日不多了。或许一下死在箭下,比野兽撕扯后死亡好点……
希宁驾驶着马车,剑带着不满:“为什么不杀了熊?主人就可以多一块熊皮了,那么大一块熊皮,值好多钱。”让弓杀一头马鹿给熊吃,这个主人也太软弱了。
姐缺钱吗?车后有一个钱箱,装着五百金币。还有几十枚的银币在姐腰上的钱袋里,等下次停下来,就放在车上吧,很重。
剑:“那留着自己用,好多贵族都把勐兽皮作为坐垫铺在宝座上,显示自己的勇勐。”
不不,姐不是凡人,如果这样说,二脚兽也可以供姐当装饰?想想二脚兽的皮铺在宝座上,姐一袭黑色女王装的样子,很惊悚。所以除了吃喝用度,尽量遵循自然规律的好。
弓:“主人有着神一般的气度,你这等凡夫俗物不会懂。”
是的,剑就懂姐,刚才射杀的一定是快不行的吧?
弓:“是的,主人也懂我。能有你这样的主人,是我这生的荣幸。”
拍马屁……剑鄙夷,就算不说,她和剑都能知道它的想法。
赫赫,不急不急,美好的日子刚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