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久没多做解释,他们不能接受无所谓,反正她自己很爱吃卤鸡爪和卤猪蹄。
“你们吃你们的,可别来我这偷吃。”
她搬了个小板凳坐在案板台边,拿起一个色泽红亮的卤鸡爪啃了起来。
说是啃,倒不如说是吮。
鸡爪软烂轻轻一吮就能脱骨,略黏的鸡皮质地软糯,入嘴是满满的卤香。
自上而下慢慢品尝,终于来到最为脆嫩的鸡脚筋处。只小口一咬就能感受到此处富含嚼劲,微辣的气息不断在舌尖蔓延,只让人觉得越嚼越香。
把一只鸡爪啃干净后,温久又拿起一块肥嫩的卤猪蹄。
原本硕大的完整猪蹄早就被她剁成了小块,卤煮起来时更容易入味。
卤猪蹄的色泽要偏深红一些,肉质十分肥厚。吃起来时猪皮很有弹性,但里层的肉却软烂多汁。
卤香中的辣味让这猪蹄里的油腻感完全消散,只觉得清爽弹牙。
“久久,那个鸡爪和猪蹄”乔诗诗不时地看向温久,总觉得她吃得很香的样子。
难道这些被视作废料的食材真的可以烹煮的很好吃吗?
“你要尝尝吗?”温久把骨头上的猪肉抿食干净,久违的卤香味让她非常满足。
乔诗诗终究还是没忍住,走上前拿了块卤猪蹄。
主要是鸡爪长得太奇特了,她一时之间还是无法接受。
角落里的婓轻羽倒是没有过来馋嘴,一方面是因为比起肉类,这些蔬菜更得他的欢心。另一方面嘛,还是因为心理上难以接受鸡爪和猪蹄这些食材。
乔诗诗拿起卤猪蹄,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软嫩却又弹牙的质感让她惊讶,咀嚼间满口生香。
完全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难吃,反而让她觉得十分过瘾。
于是她也搬了个小板凳来,坐在温久旁边和她一起快乐啃猪蹄。
不过第一次卤的鸡爪和猪蹄都不多,所以没一会儿就被她们给瓜分干净。
“走吧。”
现在有了洗碗机,都不需要婓轻羽洗碗了,他们收拾好就关上了厨房大门。
每个窗口的厨房都是有锁的,除了在该窗口打工的人能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