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准确地说,应该是“识奸”,其危害严重程度,是否要拒绝,都需要金尚自己拿主意。
家宅平安,首在其人,立身不正,祸起萧墙,金手指也无能为力。
『这样……也好,真要是由“金扫帚”包打天下,那样的未来也太无趣了。』
贴身挂在胸前的金扫帚挂饰,传来的温润感,让金尚有些虚浮的心也安定了许多。
和南大彪说了会闲话,金尚正准备离开,陡然听见下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唱腔声音。
“咦?”
南大彪回过头来问道:
“怎么了?”
“酒吧献唱的,是我的熟人。”
小马扎乐队那些人,前几天才分别,今天就在这种场合碰见,太巧了吧?
“你是说那些个大学生?自称什么‘震点乐队’,水平一般,看在是大学生的份上,给了个表演的机会。如果是你的朋友,我让下面的人多照顾照顾。”
“不用了,关系一般,正常来往就行。”
没了金尚提携,他们几个居然自己找到了这里,也算是缘分一场,
“民谣唱得还行啊,说不定将来能出名。多少现在大红大紫的流行歌星,以前不也在天桥、地铁、酒吧卖过唱?”
“小尚,你是瞧不上酒吧卖唱,真要在这一行混出点名堂,其实也挺赚钱的。我认识好几个玩地下音乐的小年轻,相当有人气,已经有一批固定的狂热粉丝了,砸钱捧场都不眨眼的。附近几个酒吧抢着出高薪邀请,月入过万轻轻松松,勤快一点,两三万都有可能。”
“那……还挺不错。”
搁在二十年后,这个收入水平不算什么,九五年的月入过万,相当夸张了,哪怕在京城,也不是个小数目。
“震点乐队”的水平,明显离月入过万还有点远,但是……
老鸟不都是从菜鸟熬过来的?
谁能笃定这几个和金尚分道扬镳的年轻人,将来就真的没出息?
……
离开了鲁愚音乐酒吧,金尚和李萱又在附近逛了一会,才打车回学校。
不出意外,寝室大门已经关了,两人只好在附近的酒店对付一晚。
昨天还下定决心要修身养性的棒小伙,实在是没多少自制力,在浑身都是荷尔蒙的大姐姐面前,没做多少抵抗就沦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