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乐队,需要激情和天赋,更需要努力与实践,过去几年,金尚出钱支援“小马扎乐队”,着实让他们少走了许多弯路。
不说别的,设备与训练场地就从没有受过苛待,同样不如意的业余同行,有几个租用专门的活动场地的?
五六年的时间,就算天赋不足,勤学苦练之下,应该也能和其他同行拉开不小差距了。
小金看不上的“震点乐队”,在一群“菜鸡”中,已经是比较出挑的“战斗鸡”了。
“你以为,他们是冲着你的脸蛋去的?”
见金尚一副恍然大悟后又有些纳闷的精彩脸色,李萱不由得噗呲一笑。
“不是吗?”
“我初次见到的你,还是填报志愿之前的校园参观,小小的个子,比吉他高不了多少,身材消瘦,唱腔稚嫩,就是个小屁孩,完全没有让人分泌荷尔蒙的冲动。就这条件,要是乐队水平还不行,谁会搭理你们?”
“哪怕是实话,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吧?”
金尚无奈地叹道。
以前是太小了,和同学玩不到一块去。现在是太忙了,和其他研究生同学也少有交集。
脸嫩而不能服众这种事,还真没办法迅速扭转,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改善。
外联合作,商业谈判,出席活动,金尚都会带着郑良知和黄漪漪,不仅仅是为了壮声势,也是为了防止给人留下老板太过年轻,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坏印象,进而怀疑今夕文化的实力。
现在都是如此,几年前的金尚,要是不砸钱,“震点乐队”的人也不会和自己称兄道弟,一起玩校园乐队了。
两人谈天说地,聊了好久,直到金尚将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来,才暂时告一段落。
吃过晚饭,李萱靠在沙发上看电视,金尚将碗筷洗干净收拾好后,天已经黑了。
除下围裙,清了清身上的油烟味后,金尚才说了点正事。
“明天你有活动吧?”
“嗯!毕业了,马上就要各奔东西,大家都挺不舍的,所以聚会挺多。你毕业的时候,是个什么情况?”
“那个时候……我还不能喝酒,很多地方不招待。所以,几乎没人叫我。”
“不是因为年纪太小,而是没朋友,所以没人喊你吧?”
“知道还问?”
迎着李萱促狭的笑意,金尚不快的表情,全挂在嘟着的嘴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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