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羡慕
互联网这个新兴领域到处是没有先例的蓝海,也就意味着不会有现成的法规来约束,全靠市场运营主体和监管之间来磨合。
所谓OTT牌照,全称是OverTheTop,是基于公共互联网的视频业务,分为集成服务和内容服务,显示终端为PC(个人电脑),电视机,机顶盒以及未来会出现的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等,支持观看各类网站的点播内容,可扩展性较强,可以安装第三方应用。
IPTV则涵盖直播信号,可收看各个卫星电视和地方台,大部分资源需要向运营商付费,在面向会员之外还有各种增值业务可供营利。
这两个许可证最麻烦,极难到手,按道理来说,没有国资背景是拿不到的,只不过,现在还处在行业拓荒期,暂时没有单位管这个事,连牌照的名称都是生造的,许可范围全靠金尚和老黄一张嘴来说,找个挂靠单位背书就完事了。
特殊时期的特殊处理方式,过几年就不会这么轻松了,老黄的面子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至于开展盈利性互联网活动的基本资质ICP,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和实力的象征——信息网络传播试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相关资质,到属地相关部门申请开展业务就行了,以今夕文化如今行业领头羊的地位,是不会被卡的。
既然是互联网领域当仁不让的带头大哥,如何保持领先地位,是重中之重。
深挖技术护城河,拔高行业门槛,利用主导地位堂堂之势碾压等,肯定不会错,提前拿到相应资质更是行之有效的阳谋。
前世很多重生小说里,作者总会安排主角进入互联网风口掘金,实际上,这一行的门槛不算高,但也绝对没有低到什么人都可以进入的程度。
不说别的,多少人知道注册一个网络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
一人注册网络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
低于五十万可以申请经营产品销售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吗?经营范围真不是想怎么填就怎么填的,不仅有注资要求,许多还有持续经营年限的门槛,不是公认有实力的企业家,主管单位压根就不批。
许多小微新公司名称都是什么咨询公司,服务公司,不是非要如此,而是资质达不到,或者注册资金太低,经营范围只能填这些。
白手起家,也要考虑第一桶金的问题,这个数额在不同的领域高低不等,对创业起步来说,互联网科技领域,实际上算是中等偏上的,入门上手比较轻松,站稳脚跟并不容易。
有了这么大的优势,以老式发行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