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衫褴褛,伤痕累累,面容憔悴,都掩饰不住皇妃惊人的美貌,美到什么程度呢?美到金宫失色,艳阳无辉,美到怨恨她很久的百姓一瞬间甚至起了为她求情的念头,至少饶她一命,关起来也好啊,这么一个人间尤物死了,世间岂非少了很多色彩。”
夜漓总觉得这个华莎说话怪怪的,也不尊称自己的父亲为父皇或者陛下,就这么皇帝皇帝地随口叫着,不过她说话行事似乎一直是这般无礼的,无谓细究。
她注意到华莎手上的珠串,这是北岐人都会带的玩意儿,之前只远观过,现在一瞧,越发觉得得意,珠串晶莹剔透,像琥珀一样,由于是透明的,能看到里芯是红色的,微微往外晕开,有一种说不出的美,让人感到震撼。
夜漓问:“你们带的这是什么东西?”
这时,华莎的反应又很奇怪,被夜漓一问,先是愣了愣,接着把手举到眼前晃动了一下,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夜漓与鹤青互望一眼,这个公主怎么颠三倒四的,连自己带在身上的东西都不记得,就跟得了什么癔症似的。
华莎又使劲回想了一下,自言自语:“原来是”
“这叫生辰石,北岐有个习俗,就是取新生儿的指尖血,用树脂封存起来,打磨成串珠,被取血的婴孩必然疼痛大哭,他们觉得哭叫声能赶走恶魔,孩子也更容易存活下来,而北岐人也会终身佩戴这东西,他们相信血能引魂,即便身心都被恶魔夺去,北岐的巫师也能凭此物,将人唤回来。”
“哦是这样啊”夜漓敷衍地应了一句,又与鹤青交换了一下眼色,示意想问的都问得差不多了,是时候走了。
鹤青比较直接,不假辞色,又一次拱手告辞道:“多谢公主出手相助,如此,我们便不多打扰了。”
“对对对,”夜漓附和道:“我们还有事,就先行一步了,公主必不相送。”
“我不嫌打扰。”华莎一步跨到鹤青跟前,两人贴得极近,华莎对他粲然一笑。
夜漓想,北岐难道没有男人?这才见了鹤青一面至于这么痴缠么,话说她现在也是男相,生得不比鹤青俊俏?华莎怎么就没瞧上她呢,真可惜,痛失平步青云,成为驸马的机会。
她干笑道:”公主殿下是这样的,我们是真的有急事要,我们的同伴受伤昏迷,这会儿也不知醒了没有,我们得回去看他们。”
“回啊,我又没不让你们走,”华莎道:“带上我就是了,我跟你们一起去,你们住哪儿?”
“这”夜漓为难道:“公主千金之躯,这恐怕不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的”华莎脱口而出,正要继续往下说,只听随从来报:“公主殿下,外面有两个皇宫里来的,说是已经拿到了内务府的许可,要带您去马场骑马,您是想骑马了吗?”
夜漓与鹤青的视线立刻转向华莎,全勤戒备,夜漓一只手背在身后,翻腕变出匕首,心里掂量,也不知道这个公主身手如何,好不好对付,思来想去都觉得不妥,即便华莎不是他们的对手,只要是逃跑或者叫喊,弄出大动静来对他们都是一种麻烦,若她这时候出卖他们,便只能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