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使这种没有缺胳膊少腿的赏金猎人,更是狠角色中的狠角色。
信使将速写摆到老板的脸上问道:“再给你一次机会,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见过!见过!他来我店里纹过纹身!”
老板连忙回答道。
信使轻轻点点头,然后用手握住他的左手小拇指。
老板的心底顿时生出一股寒意。
“你认识他吗?”信使很随意的问道。
“不认识……啊!啊!啊!”
嘎巴一声,老板的小拇指直接被信使掰断。
“我真的不认识他!”
老板疼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不是他怂包,这是人的本能反应。
“下一个问题,说说任何有关他的信息,直到我满意为止。”
信使还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他松开小拇指,再度握上了老板的无名指。
“两个月前火哥带着他过来纹身,就是他让我在胳膊上纹了只鬼脸天蛾!”
老板生怕说慢了信使又把他无名指也给掰了,语速急促:“我不是认识他,但火哥肯定认识!就是火哥带着他过来的!”
说完,他带着哀求的目光看向信使。
信使点点头嗯了一声,然后随手掰断了他的无名指。
“唔啊啊啊!!!”
老板紧咬牙关,强行把惨叫咽了回去。
站在一旁观摩的金平安,下意识的后退半步。
他跟着警方见过不少死状惨烈的尸体,掰手指这种手段不算什么,信使那张平静的脸才是他害怕的源头。
哪怕金平安知道这个老板不是什么好人,但他看向信使时还是会感到一丝害怕。
这种对别人施加酷刑,就像吃饭喝水一样习以为常的人,才是最让人恐惧的。
金平安这才发现,信使有可能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一直把信使当做为探究真相不惜一切代价的殉道者,当做可以托付后事的同伴。
现在,他终于想起一件事。
那就是信使除了是自己的同伴外,还是一名赏金猎人。
一名在内华市有持枪证的赏金猎人。
他可能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善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