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搂着陈夏华的脖子,开心地转了好几圈。飞扑过来的场面,宛如童话里一般可爱。
而这短发与丝袜也令钱飞深深动容。
他很了解冯瑾原本是什么样子。
冯瑾从小受到化装潜入的训练,一向是扮什么像什么。她可以扮成华贵老妪,也可以扮成残废乞丐,还可以扮CD市丽人,甚至经常主动改换装扮作为训练,不肯把基本功丢下。
但要说她在完全放松的情况下,做回自己,那始终还是最喜欢传统人家千金小姐的模样。
衣服要穿荷花芍药的刺绣长裙,出行要坐轿子,回家要丫鬟伺候着。
即便她过去要练习s都市丽人,也会选择把长发塞进帽子里,或者在脑后盘一个丸子。
其实曙光堡的功法控制自己的头发长短,其能力恐怕不逊于黑石山。过去偏偏不剪头发,这是表明她当时的态度。
而现在她真的把头发剪了,日常以短发形象示人,也是在表明她现在的态度:
冯瑾已经下了决心,抛弃自己过去的一切,让自己完全成为一个新时代、新世界的老板,走上和钱飞一样的路。
所以她在这个营地里即便独掌大权,也完全没有佣人伺候着身边小事,营地的风格更是朴实没有装饰。
拉着手笑闹一通之后,冯瑾让钱飞他们在圆椅子上先坐,自己则一瘸一瘸地走回地图前,把飞扑时踢掉的高跟鞋捡回来穿上。
然后她给来客泡了蜂蜜茶。
陈夏华沉思着,盯着冯瑾腿上的丝袜。
其实她完全没有必要产生危机感。首先,她已经结婚了,其次,冯瑾在人情世故上考虑的本来就比她更完善。假使冯瑾刚才是飞扑到钱飞怀里,搂着钱飞的脖子不放,那才是陈夏华该紧张的场面呢……
钱飞捅了捅她,让她从储物袋里把准备好的见面礼拿出来。
过去,冯瑾作为债务部成员,算是钱飞的部下,而如今就不同了,面对友商老总,该有的礼数还是要尽到的。
虽然没打算像这么快就再次见到冯瑾,不过礼物是早就准备好的,无论什么时候见到都可以立即拿出来。
那是一个红艳艳的纸袋,两斤重。
冯瑾接过:“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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