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不同,倒也不好说。如果它是能讲道理的,我们可以请它自己去甜水城里,与方老先生一会。如果道理不大讲得通,我们也可以把方老先生请过来,让他看一眼。”
李木紫说:“只看一眼,而不能据为己有,恐怕酬金要打折。”
钱飞笑说:“有灵智的妖物,酬金打折也是没办法的。”
李木紫听了他的决定,双眼亮了起来,仿佛心中卸下了重负。
钱飞又追加了一句:“但如果吃过人,无论有没有灵智,都要杀。”
李木紫想了想,说:“好的。”
如果说有灵智的妖物值得赋予人权,那么“杀人者死”这样的基本法律,同样是人权的一部分。
其实钱飞觉得水雄骏八成是没有灵智的,通常妖物凭着本能修行,优先追求的是速度与力量、硬皮与利齿。
真要是连灵智都修行出来,恐怕修为已经是大妖王的级别,债务部根本不是其对手,倒也不用纠结杀还是不杀,能逃得掉就不错了。
他认真回答李木紫的问题,主要还是为了维护下属的士气。
李木紫的脑瓜里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兽性(禽性?与人性的思考,钱飞难以想象她都想了些什么,更不敢忽视她口中偶然浮现的任何疑问。
不仅妖物与人类的关系复杂,不同物种之间妖物的关系也尤为复杂。
稍微能作为参考的,可能只有近亲同类。
比方说,在不远处的草丛里,落着两只长尾野雉,尾羽红黄,漂亮得像是凡间的凤凰,在地上啄食。大概李木紫对其会有亲近之感吧……
李木紫抬手就是一粒石子,粗暴地打在草丛里,把两只野雉都给“咯咯”惊跑了。
钱飞:“……”
净草好奇地说:“你为什么打它们?”
李木紫挺胸昂头,望着飞走的雉,鄙夷地说:
“野鸡。”
钱飞一个趔趄,险些跌下山去。
李木紫的神色语气还不仅是“鄙夷”二字可以形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