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驶出院子,一排车子缓缓行驶在路上后,林文华刚打算思索林默为什么让他坐这辆车时,便又被张宏鑫的声音打断了。
“组长,这些装备还真是不错啊!咱们刚刚练的时候,那动作可比平时流畅快速多了。”张宏鑫在一边把玩着从腿上取下来的枪,一边开口说道。
林文华听闻这话,也来了兴趣,便放下要思索的事情。毕竟林默肯定不会对他不利的,既然不知道怎么回事,那林文华便也就不打算继续思索了。
林文华也从腿上取下了那个枪来,仔细打量了一番后,开口向张宏鑫说道:“这枪夹设计确实是挺巧妙的,和平常的那些枪夹有很大不同。”
“从这些来看,林默应该是费了不少心思来思考的,不然肯定弄不出这种东西。”
张宏鑫听完,颇有同感地点了点头,感叹道:“确实啊,其实这枪夹也没有多新颖,说到底就是在里面加了个弹簧片。”
“不过这个弹簧片,起的就是一个画龙点睛的作用,直接就把这枪夹弹夹套给弄得非常实用了。”
要是林默看到两人在这里对着这些装备,对他就是一通夸奖,都不知道林默会怎么想了。
要知道,林默弄这个东西的时候,仅仅只是把自己在后世看到过的东西告知了赫伯特和吴良栋,后面基本就是他们弄出来的。
不过这种事情,林默自己自然不会说,那林文华他们自然就不知道了。
林文华两人感概完,便又拿起枪夹套把玩了一会儿,张宏鑫开口说道:“组长,你还别说,我倒觉得这东西,天生就适合我们这一行啊!”
林文华闻言,点了点头,开口说道:“确实适合我们,我们平时用的基本都是手枪,而且很多时候还会与敌人突然进行遭遇,这时候就很要求出枪射击的速度了。”
“而不管是这一套装备,还是林默的那一个战术,都非常的契合了这些特点。”
“就像那个三枪法,前两枪打敌人躯干让人失去反抗力,这是非常适合威力有限的手枪的。”
“而且我们交战的地方很多都是屋内这种小环境,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先将敌人击倒。”
“而躯干这个位置,相对于头部更好击中,而且也比打四肢更容易使敌人失去战斗力,不过就是这么干,敌人就很难救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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