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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来是一桩普通的案子,受害人提起控诉,证据确凿,案件很快就能了结,但是在警察审问嫌犯的时候,却发现嫌犯对自己所做的事情完全忘记了,而且看上去是真的忘记了。”
一个人知道一件事情然后去否认它和不知道一件事情,不承认它,在情感上是完全不同的。
这就是一清早沐春的困扰,刘田田告诉了他沈帆的事,那沐春就是知道了沈帆的事,不管他之后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发表任何看法或者影响刘田田的任何决定,沐春都已经知道了沈帆是个小偷这件事。
你无法将听到的事情完全抹去,除非你失忆了。
当被人问起你是否知道一件事情的时候,知道说不知道就是撒谎,不知道说不知道就是陈述事实。
两者在表情、语态和情感表现上都是不同的。
人就是情感和表情的动物,想遮想掩都是欲盖弥彰。
所以最好的就是不知道。
“因为人格与人格之间很少相互交融,他们总是相对独立的。”
沐春解释道。
“警察又进一步调查取证,他们找到了另外几名受害者,受害者分别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描述,但是三名受害者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存在很大出入。一名受害者认为罪犯留着非常整齐的八字胡,另一位受害者的描述却是罪犯的胡子很多天都没有清洗过,非常非常邋遢,而且肯定不是八字胡。
因为对身高之类的描述很模糊,受害者无法形容犯人的具体身高,只能说比自己高很多,和自己差不多高之类的,因此长相和口音就变得特别重要,显然在长相上,三位受害者给出的描述让警察彻底困扰了。
他们只能在口音上下功夫,一个受害者说口音是西班牙语的发音,另一个却说是标准的美语发音,到了第三个人又说这个人说话的声音像女人,非常尖锐,声音很刺耳。
每个人的描述都不一样。而当警察审讯嫌疑犯的时候,他就是一副完全不知道的感觉,那样子根本也不像是要极力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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