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刀,刀刀要人命。这话我不该当作耳边风的。可惜,我没办法反悔。灵鸟向往自由,厌恶束缚。可它们注定与自由无缘,终将被豢养,被差使,被禁锢,甚至被奴役。因此,它们一生都在与命运抗争,在云端飞行,不入人间。而一旦它们停歇在某个人的肩头,那便表示它们愿意奉其为主,甘愿任其差遣。
我从不后悔认长风为主,一点都不!相反,我还十分庆幸。我的族人遇见过形形色色的主人,其中不乏脾气温和的,但他们都只当灵鸟是传信的工具,从来不曾赋予它们更多的意义。只有长风和莫小主,拿一只鸟当家人看待。莫小主嘴狠心软,每次捎回来的东西中必定有我爱吃的花籽。他不舍得用辛苦挣来的零花钱买他喜欢的小玩意,却会毫不心疼地买下最漂亮的杯盏给我当水杯。上次,我不小心打碎了他准备送给颜槐玉的玉璧,我吓坏了。那玉璧世间罕有,十只灵鸟也不值那个价。我正盘算着要不要以死谢罪,他却摸着我的头,笑眯眯地说:我家豆蔻真是个好姑娘!你不愿这么好的东西落入那腌臜污秽之人的手,才将它打碎的,对不对?我垂头丧气,食不下咽。他又说:豆蔻,你知道么,玉璧虽好,却远没有你珍贵。因为,那东西只是个物件,而你是我的家人。那是他第一次对我温柔说话,平时他总是欺负我,吓唬我。我感动得直掉眼泪,不想他却又收起笑容,拧着两条眉毛说:这么爱哭鼻子也太不像我的人了,这个月的花籽减半!我啼笑皆非,他哈哈大笑。
长风对我的爱自是不必说。我只能尽我所能,将他想传递的消息以最快的速度送达,以回报他对我的好。在这种信念的驱使下,我学会了两项新技能:听风语、与风对话。虽说灵鸟天生就能听懂万物之声,但通晓风语的灵鸟比凤毛麟角还稀少,就是贵为雪千色掌中明珠的流星也只能听明白简单的词句,而不能娴熟地与之交流。听说,我那隐匿多年的老祖宗老凤凰翙翙不但精通风语,还与风家族的春夏秋冬四兄妹是无话不谈的生死之交。因此,在鸟族的心中,它是比天外天的神还尊贵的存在。
我没告诉长风我能听懂风语,只是将听来的消息当作道听途说的笑料讲给他听。长风虽比不得莫小主,是个七窍玲珑心,但也极其睿智敏察,他总能准确无误地捕捉到我言语中的蛛丝马迹,然后顺藤摸瓜打探出有价值的情报。
当然,我也不是任何消息都会跟长风讲,比如莫小主在碧云天被人算计的事,我就只字未提。长风太爱莫小主了!我怕他伤心。你不要反驳我,说长风对莫小主只是忠心与信赖而无关情爱。我问你,你见过哪个富甲天下、智勇双全、模样还一等一的好的男人会花大把时间为一个他不爱的人裁剪新衣缝制鞋袜?哪怕平日里他忙得连饭也没时间吃,也要坚持选料剪裁,一针一线都是亲手。只这一点便可证明,我没说错。如若不信,你再看看他现在那张累并快乐的脸,绝对是等待爱人归来的幸福模样!天知道,我是多么希望他梦想成真啊!只可惜,莫小主的心里只有雪凌寒。我很想劝他放弃,但我终究没能说出口。如果爱一个人能说放弃就放弃,世间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风叹息着,附在我耳边窃窃低语。我越听越惊,越听越怕,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