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首先,当然是那个sim卡。
他给装入了自己的手机。
此时的sim卡还是通用的。
之后,开着张阳的车子,去了远方。
真的是好远,最终找了个废弃的矿,现在已经是大水泡子了,把车子给推了下去。
这是一辆比较骚包的越野改装车。
销毁证据。
完成后,又打开了手机。
现在的sim卡若是不去营业厅挂失,那么,就可以直接用,当然了,打电话会马上暴露。
李伟看到手机里已经积累了好多条短信,他给回了。
用的是他估计出来的张阳的口吻。
“滚!”
“尼玛的!”
“老子在嗨……”
等等。
完成了这一步,他将sim卡抽出,换到一个新买的旧手机里,用酒精擦拭干净,扔进了一个运煤的大卡车里。
大概率这个手机会被人收走,而sim卡被扔掉。
然后回程。
他坐了村民的三驴蹦子。
等到了县城,办了几件事。
买了四张电影票,去大饭店吃了一顿,又去银行取了钱,又在回来的长途客车上,买了四张的票。
这是二号发生的。
等到了三号。
李伟一家人,又去了县城。
他们一起看了电影,又游玩了一番,好好的吃了一顿饭,还跟饭店的服务生好好的聊了聊。
又在回来的长途客车上大声的欢笑。
还有吗?
下一周的周末,他们又如此行程。
张阳在二号的时候还有短信发回。
通过搜索,张阳的手机在外省还运作过。
也就是说,在警察眼中,张阳在二号还活着。
而各种询问笔录都显示,李伟一家人,二号的时候,他们去县城看了电影。
偏僻的山乡,不光是警力不足,便是电影院这种娱乐设施,也只能是县城才有。
至于李伟他们一家人喜欢看电影,也实在是天经地义,李伟的‘事业’不就是出租店吗?
下一周又去了。
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