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徘徊在前几个世纪的迷离云烟里的脑袋给摇出个干湿分离。你是怎么回事?她真想问问他。你他妈到底有什么毛病?吗啡发明于两百年前,而精神病院在公元四世纪以前就出现了!疯癫、疫病、贫穷、灾害、战争……这些苦难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这些到底有什么不可想象的?难道你反复咀嚼的那些典籍里一句也不曾提过?互联网发明已有五十年了,而伱活到今天才发现世间竟有如此惨事?她不能忍受莱曼当时的样子。那副漂亮的书香子弟的伤感嘴脸。那种把拾荒者的结局归于某种不可抗的笼统的宿命悲剧,站在旁边细细观赏,然后屁股也不抬地发出感叹。如今她不能说这一定是莱曼的个人问题,因为她已发现好些个搞艺术的都是这样。他们把内心世界当作是真实,而把外部世界视为供他们汲取灵感的浮光掠影。在那样的情况下,与他们争辩道德与尊重的标准就像要禁止一只狗去闻电线杆。
甚至连马尔科姆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也具有艺术家们共同的特质与缺陷,只不过那个世界所处的位置更低,更接近尘土与马路,而不是鲜花、蛋糕或犊皮纸装帧的雅致古籍。但从骨子里来说,马尔和莱曼都不是爱追根究底的人。他们止步于一种超越自我经验的宏大体验,一种艺术上的悲剧性的陶醉,而并不见得真正关心具体的人与事。所以,一个拾荒者到底是因患病或赌博而沦落至此,莱曼绝不会真的关切,因为那都不过是“人世无常”和“命运注定”的表现手段。人们都觉得厄米亚·莱曼是个好脾气的人,就连汉娜也觉得他是个羞赧避世的人,可在詹妮娅看来,这种大发慈悲又和彻底的蔑视有什么区别?于是,在那个偶遇拾荒者的傍晚,詹妮娅又懂得了一些人格类型上的特点。那与其说她变得更加了解莱曼,不如说她更进一步地了解了自我。她,詹妮娅·迪布瓦,尽管也像马尔那样爱幻想和做梦,骨子里却继承了她妈妈的特点,那就是关注具体事物胜于概念。她受不了坐在那儿对着一个毫无办法的东西感叹,像是命运注定、政治环境、社会偏见、经济规律……随便大人们爱用哪个词吧,她就是不喜欢咀嚼这些概念。她需要的是让身体动起来,是低头抓住每一个具体的人和具体的问题。假如艺术家们对抗自身渺小的办法是献身创作,那么她对抗恐惧的办法就是行动,走起来,跑起来,别去想终点会有什么,只专注于手边最近的问题。
现在她手边的问题是:一个以残忍方法杀害杀人犯的凶手是否具有正当性?而更进一步的问题则是:在无辜的人面前公开虐杀是否具有正当性?对于这两个问题,詹妮娅自己的意见都是,不行。
这就像是杀死动物。她对自己说,人们每天都在杀死动物。可因为畏惧狂犬病而打死一只狗,和公开在网上发布血腥残忍的虐待视频,这在文明社会眼中是两回事,因为后者真正想折磨的是观众。通过折磨动物,那处刑者乃是向观众们炫示自身的地位,痛苦与死亡施加于牲畜,而示威与恐吓却是向着同类去的。这正是明明白白的恶意。
昨夜罗得就成了那只狗。面对一只危险如“虔徒”的疯狗,詹妮娅自己也会毫不犹豫地打死它,可她不会残忍地玩弄它,更不会在汉娜或她父母面前那么做。如果那个东西——那个曾经倚靠在唱片机喇叭边的东西——真的对她老哥有分毫尊重与关心,它大可以叫罗得去找警察自首,去树林里吊死,甚至用面包刀割断喉咙也来得更好些。它却偏偏在他们面前表演这么一出变态的自杀秀!
这是在杀鸡儆猴。詹妮娅只能这么认为。她也可能是错的,因为她并不清楚那东西用了怎样的办法来对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