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作坊的屋檐,快能踩到杉树矮短的影子。她形容举止很自然,并非怯生之辈,视线只盯他手中鸟骨。
“你在干什么?”她问道。声音在同龄女孩里偏于沙哑,语气里略无羞涩,直率而粗野,容易让人高估她的实际岁数。
罗彬瀚低头瞧瞧她,又瞧瞧手里的鸟骨头。“我在跟它说话。”
“骨头不会说话。它是死的。”
“你怎么知道它不会?”罗彬瀚说,“它只是不和你说话而已。”
他的回答把这小丫头困住了。她那两道粗黑浓密的眉毛皱着,眼睛里闪烁着不服气的神色。对自己的常识她是很有信心的,只是还不懂得如何应对成年人的狡辩。这部分技能多少要依靠经验。
她没有就此走开,而是继续站在那儿思考。或许是好胜心使她忘记了应该提防生人,非得在这个问题上找出破绽不可。“那你和它说了什么?”她气势汹汹地问。
“我在问它到底是怎么死的。”罗彬瀚说,“是自己孤独终老的呢?还是生下来就被父母丢弃了呢?”
手机在他口袋中轻震。李理定然觉得他这么对小孩说话太欠风度,可站在他眼前的这个小鬼——这么点工夫里他已经把她的名字忘了个精光,因为她实在没有半点冯刍星的影貌——根本不在乎他那句刻毒的问话。她也许尚不知情,全副心思就想着鸟骨头如何说话的事。“它回答你了吗?”她挑衅地问。
“没有。它不喜欢说这个。”
“我都跟你讲了,骨头不会说话。”
“可它告诉了我别的事。”罗彬瀚说,“骨头不跟你讲话,因为你只会在餐桌上看见它们。它凭什么跟吃了自己的人说话呢?像我手里这个就不一样了。反正我不是本地人,它知道我跟它一定不会有什么过节,没人的时候就愿意跟我说话。它虽然不肯提自己是怎么死的,却谈了很多死后的事:在它死以后,灵魂就离开了身体,骨头虽然还在这儿,精神已经去了别的地方。那个地方不像我们说的阎罗殿——让一只死鸟去对着穿官服的阎王下跪磕头,难道你不觉得好笑?它死后去的地方就是它这种鸟会喜欢的地方,而且日子比它活着的时候好;它在那里不受身体羁绊,不会变老,也不会生病,不用烦心食物的事,也没有野猫野狗去打它的主意。它住在那里再安逸也没有,根本不想回到我们这个地方来。”
女孩抬头望着他,脸上是一种专心致志的思虑般的表情。这是她露面以来首次流露出某种与众不同的品质,但也可能是他先入为主的错觉。他在试图从她身上找到那些他认为神童该有的表现,可其实他对天才和孩子都懂得很少,因此倒不如说,他在找她和某些熟人的相似点。
“它都已经不在这里了。”她说,“那怎么还能跟你说话?”
罗彬瀚把那颗荔枝大小的骨头握在掌心:“因为我有这个。它原本是不愿意回来的,可我有它的骨头,它就是死了也要继续受打扰。我对着它的旧躯体不停发问,把它烦得受不了了,所以就回来叫我住手。”
“你要把它放回去吗?”
“我还没想好。”罗彬瀚说。他用余光瞥见木板桥边的阿兹猫正把手扶在耳边,似乎正在戴微型耳机。“换成你会放回去吗?”
他预期将得到某种带有谴责意味的答复,就像俞晓绒或罗骄天在六岁时会可能会说出来的答案,叫他别再折腾可怜的鸟。但他眼前这一位却毫不拖泥带水地说:“不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