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自家打制车子,以后你和路叔再去镇上县城,再不必借族长爷爷家的车,可好?”
猴哥无所谓:“只要你觉得娘不反对,买就买吧。”
老娘现在正处在儿女当用,万事不愁的状态中,但凡他们想办的事,老娘就没反对过,七寻小手一挥:“娘肯定不反对,那就买。”
路叔在一边乐:“那小寻以后可得每天喂驴子了。养那么多兔子还不够你忙的?”
其实野兔并不好驯化,若不然如左家这样的猎户,不可能不养,毕竟兔子繁殖是真的快,也是一笔稳定进项。
不过自家有猴哥镇宅,那些野兔乖的很,留下的三十多只兔子,现在养的还不错。路叔原先以为小孩养着玩的,一开始又只养了两只,他就没劝,不想越养越多,养的还挺好,让他好生诧异了一回。
七寻笑道:“不麻烦,咱们山里,多的是野草,还怕养不活?我还说咱家先前养下来的,分些给你家阿婆和我大伯娘帮忙养着呢,这次的兔子,我们家也留了几只。估计养到明春,至少得有一两百只。”
左广路不知道她养兔子是为了剪人家的毛,还以为是为了吃肉和卖的。
兔子吃草,乡下最不缺的就是草,真能养好,还真是个不错的营生,便笑道:“那我娘定会欢喜。她从前也试着养过野兔,只没几天就死了。”
因着不是赶大集的日子,往镇上的一路上,倒不见什么人。他们路过镇子时,也未入镇,直接往县城去。
过了镇口,往县城的路,是沿河的堤岸。
以前七寻被爹娘带着去过县城,那时候她小,倒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再看这河堤和运河,便觉得殊为震憾。
大夏果然不愧是强盛的超级大帝国。
她前世的国家也是有运河的,但河宽,连眼前运河的五分之一都不到。河堤也是足有十米宽的宽阔大道,两边都种着护堤林木,深秋里的树叶色彩丰富,艳阳蓝天,如油画般美好。路上往来车辆和河道中的大型小型船只往来不绝,尽显盛世之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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