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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董锵锵不觉一愣。谁活该?美国人活该?还是那两栋大楼里的人活该?
这句话充满了幸灾乐祸的调子,董锵锵忍不住皱眉问曲珊:“这谁写的?”
“不知道。”曲珊不知是真没看见还是借故推脱,说话时眼睛盯着地面,似乎是有意在躲闪避董锵锵的目光,“我来时(字就有了。”
董锵锵凝视着黑板上的字,腾地站了起来。
曲珊一惊,脱口而出地问道:“你干嘛?”
董锵锵没吭声,迈步就要往前面走,被曲珊一把拽住袖子,不解地问道:“你管这闲事干嘛?”
“看着难受。”董锵锵蹦出四个字。
“马上就上课了,等老师来……”曲珊话音未落,英语老师已经信步走了进来。
他们的英语老师是个胖胖的中年妇女,说话慢条斯理,不疾不徐,讲课很风趣,也很耐心,董锵锵对她的印象很好。
她刚把教材放到讲台,就看到黑板上的英文,整个人顿时就怔住了。
过了好半天,她才转过身,董锵锵和曲珊立刻注意到她的眼圈儿好像有些红了。
两人面面相觑,曲珊使劲拽了拽董锵锵的袖子,董锵锵缓缓坐了下来。
他以为英语老师会斥责这种幸灾乐祸的行为,或者大声询问字是谁写的,但让他诧异的是,英语老师并没擦掉英文,而是转身在旁边的黑板上一笔一划地写起诗来。
董锵锵看到“johndonne”时并没认出作者的中文名字,这也难怪,毕竟他不是英美文学专业出身,所以等他读到诗歌的名字《forhomthebelltolls》时,依然不知所云。
一首隽永的小诗,内容不长,里面有很多董锵锵从没见过的单词,他猜测可能是古英语词。
“nomanisanislaself;everymahet,apartofthemainifaclodbeashedaaybythesea,europeistheless,asromontoryere,asellasifamanorofthyfriend'sorofthineonere:anymahdiminishesme,becauseiaminvolvedinmanki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