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坛美酒,找了个瓷碗倒满,宛如琥珀的质地色泽表明这是一种很不错的浓酒,气味也具有刺激性。
大胡子听到孟昭这么问,脸色也是一垮,感觉十分晦气。
像他这种跑江湖的,受雇于商队,酬劳一般不会直接全付,而是启程时先付百分之四十,给一颗定心丸吃,等到了目的地,一切安全无损失,再付剩下的百分之六十。
因此,这一趟,他只拿了酬金的四成,现在商队被劫走,剩下的六成自然没了着落,再加上这次受了伤,差点送命,完全是大亏特亏。
不过,他倒也不是不能承受。
其一,大胡子是漂泊江湖,没有固定根基的武者,不会窠臼于一地难以挣脱,换言之,他随时可以溜走,而不用理会被掳走的宫掌柜家族的责难,免除后顾之忧。
其二,他本身有实力,有武力,只要恢复了孤夜幽香封住的内功,自身生计就不成问题。
“这,我想先等所中的药性散去,恢复功力,再找生计。”
大胡子也很老实,对于孟昭的询问,没有打马虎眼,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孟昭笑笑,伸手将刚刚倒满的酒碗递过去,
“你知道我是谁吗?”
大胡子鼻息急促,闻着甘冽的酒香,馋虫被勾起,闷了一口后,点头道,
“知道,你是南安伯孟家的孟昭,我听过你的名字,相传绝世奇才沈天赐都对你赞赏有加,认为你若进军先天,可为他的对手,这件事流传很广泛。”
迄今为止,这算是孟昭自身最为醒目的一个标签,是南安郡城外,乃至冀州外江湖武林中人对孟昭的最直观认知。
假如是真的,一个被天赐麟子所认同且欣赏的武者,绝对是前途不可限量的绝代天骄,这一点不需要怀疑。
当然,大胡子亲眼所见孟昭的强势霸道,卓绝武功,以他看来,后天中人,很少有孟昭的对手,似乎也印证了沈天赐的那番言论。
天骄果然是天骄,眼光不是赖的。
孟昭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