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店。”
那手持大砍刀,留着络腮胡猛男的身后当即就有一个小弟不忿,还什么抓人要到店外面,你当咱们是慈眉善目的老好人吗?
可能也是长时间没碰过女人,陡然见到这么风骚勾人的女掌柜,有些蠢蠢欲动,便低头在络腮胡的耳边小声道,
“大哥,姓陆的找人归找人,也不影响咱们在这干一票,外面不但有商队,里面货品不少,很值钱,做他一票,够咱们快活几个月了。
这老板娘又长得这么漂亮,不如大哥抢了山去,等玩够了,也好给兄弟们开开荤啊!”
原来,他们还真是一群打家劫舍的强盗贼匪,不过不图虚名,比较低调,属于一心攀业绩,但不怎么注重经营名声的实力派贼人。
络腮胡狠狠瞪了眼这个脑子里全是浆糊的小弟,拉到一边小声道,
“你个眼睛长到屁股上的狗东西,成天就知道抢抢抢,不知道这些都是硬茬子吗?”
一边说着,络腮胡一边不着痕迹的看了眼在桌边正十分豪爽饮酒的大胡子。
高手不要多,一个就能震慑人心,而毫无疑问,络腮胡很看重大胡子,他知道这个大胡子绝对是一等一的好手,可能不下于他。
这与大家伙都留胡子没什么直接关系,不从形象上甄别,只是纯粹的气机感应。
除了大胡子,另外两桌也有几个武功不错的高手,虽然很可能和商队没什么关系,但架不住有脑子抽抽想要行侠仗义的。
最后,则是这个老板娘了。
人家敢在这官道上开饭馆,必然是有关系有底气的。
而且真当这么一个漂亮女人抛头露面是好惹的?
若手里面没几把刷子,恐怕早就被人抢走当压寨夫人,哪里轮的上他?
不得不说,这络腮胡猛男看似粗豪,实则心细如尘,而且颇知进退。
绝非勇猛无智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