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人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身上穿着一件改良短款明服,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看不出半点义肢改造的痕迹。
随着男人转动眼神扫视四周,被衣领挡住的脖间隐约可见一副刺青凶兽。
异兽身形如同一头长了龙角的豺狼,嘴里衔着一柄宝剑,兽目如火,睥睨霸道。
“他妈的,刚来点兴致就吹大爷我一身冷风,你是不是想死”
一名喝的酩酊大醉的汉子摇摇晃晃站起身子,伸出一根手指指点点,一旁的同伴却突然暴起,将他按倒在桌上。
不明所以的汉子正准备要发怒,耳边却传来同伴紧张的低吼声:
“没看那人脖子上刺的什么?袍哥会的人你也敢惹,你想找死别拉上我们!”
脖刺睚眦,这是成都府明人黑帮袍哥会中“浑水”一脉的标志。
醉汉浑身一颤,一身酒意立马被吓醒了,神色异常惊恐,像鹌鹑一样缩进自己的椅子中。
周围的酒客也默契的挪开眼神,假装无事发生。
男人没有理会发生的小插曲,径直朝着酒吧角落的一个偏僻卡座走去。
卡座里,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正卧在沙发中,叼着一根市面上极为罕见的纸质卷烟,满脸惬意的吞云吐雾。
“寇哥,你找我?”
听到男人的声音,胖子满是褶子的脸上慢慢裂开一条不易察觉的缝隙,笑着坐起身子,抬手将桌上一盏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酒碗推了过去。
“剑南烧春,地道的明酒,味道不错,李钧你尝尝。”
李钧端起酒盏一饮而尽,感觉一条火线从喉间杀到胃中,身上的寒意顿时被烧的一干二净。
“好酒,”李钧抹了下嘴巴,笑问道:“寇哥你找我不会就是想请我喝酒吧?”
余寇并没有直接回答李钧的问题,肥大的手掌把玩着酒盏,自顾自说道:
“如今咱们成都府的酒吧只知道那些外国番子的酒要用高脚杯,都忘了咱们大明帝国的酒要用酒碗来喝才地道。什么样的酒就该配什么样的碗,什么样的身份就该办什么样的事。”
余寇侧头,笑眯眯道:“这个道理你明白吗?”
李钧脸色一僵,点头道:“明白。”
余寇两指扣着金属桌面,发出铿锵的清脆声响,“既然是个懂道理的人,那为什么一个月不往处里传消息,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