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谁会受益的角度来看这件杀人未遂事件,就相对简单了不少。
徽州府的段府尊虽然也可以因为帅嘉谟的死而受益,但这份收益与他亲自出马派人杀掉帅嘉谟所带来的风险,是完全不对等的。
而他是又个流官,籍贯在陕西朝邑县,根本不是南直隶人,不存在家族利益牵连。他是嘉靖三十八年的进士,迄今在徽州府任上也不过两年,要勾结也没这么快,或者说……怎么也勾结不到交了两百年的老税上去吧。
所以,段朝宗没有足够的理由做这种蠢事。
那从他往下,最有可能的就是其余五县了。毕竟帅嘉谟上告的人丁丝绢税案如果真被定案,这几县都要平白无故多交一笔不小的税。
歙县由于是徽州府的治所,地方大、经济强,它来交这笔税,从承受能力上来说还勉强顶得住,但是其他五县如果分摊一笔,却是挺大的压力,谁肯出这个“冤枉钱”?
但如果范围这么广,认为五县都有相同的动机这么做,却也不尽然——譬如绩溪县,它其实就不用那么着急。为什么?它最小,也最穷,按照帅嘉谟的说法,这个人丁丝绢税既然是“人丁税”,那就应该按人头分摊,绩溪县就算最终被分摊,能分多少?
最急的肯定不会是绩溪县这样的下县小县。
高务实正想到此处,帅嘉谟忽然插了一嘴,道:“侍读明鉴,其实徽州府虽然发了宪牌给歙县,但歙县也并没有权力抓小生,小生乃是军户,属新安卫。”
前文有述,新安卫就设在徽州府,具体来说,就在歙县。
高务实皱起眉头,他觉得大明有些个行政设置很烦人,这种多重管理就是一项。又譬如,还有交叉管理——比方说,徽州府属应天巡抚管,但徽安兵备却又隶属浙江按察司,简直奇葩。
换句话说,徽州府不但要被应天巡抚、巡按管辖,还要被浙江按察司监督,同时自己地面上又有个他动不了的新安卫——动卫所的人要跟五军都督府打交道,于是又跟兵部也扯上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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