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还早,你们再坐一会儿,我去实验室送个文件。”
叶歌冲苏柒若眨了眨眼睛,起身离开。
看看她这个姐妹够意思吧,不愿做电灯泡。
苏柒若手上微微用力,就将司千凌拉到了自己的腿上,然后将唇凑了上去。
她的小宝贝啊,可真是可爱。
司千凌被亲的软了身子,要不是还在学校,他都有些忍不住了。
“姐姐……”
“小傻瓜。”
这世上有个人这么爱她,她再无所求。
“你们今天不上课,等典礼结束,我们一起回家。”
“好。”
本来今天他就是过来交学费办饭卡的,顺便去宿舍打扫一下卫生。
哪怕不住学校,也不能放任不管。
二人又坐了一会儿,叶歌就过来将苏柒若叫走了。
司千凌顺着人群进了大礼堂,坐在最角落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上,拿出手机将台上那人的每个举动都拍了下来。
哪怕没那么清楚,他依旧一眼就能在人头攒动的人群中找出她。
从小到大,她都是他的光啊!
正是因为自己迎着光长大,才能走到今天。
“嗡嗡……”
手机振动,是叶歌发来的照片。
女子高冷地坐在台上,侧颜绝美。
是了,叶歌坐在前排,拍照才能这样清晰好看。
司千凌高兴地弯了弯唇,将照片保存下来,怎么看怎么喜欢。
“为你明灯三千,为你花开满城,为你所向披靡。”
配的正是叶歌发给他的这张照片,司千凌简直爱死了她认真的样子。
他可以为她去死。
司千凌终于还是变成了自己曾经最厌恶的那种恋爱脑,却还甘之如饴。
所以有人评论黑他舔狗恋爱脑的时候他不仅不生气,还隐隐有些骄傲。
他从来不觉得真心喜欢一个人是一件丢人的事情,况且,他的爱人还是一个那般优秀的女子。
演讲结束,底下一片热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