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显然很不错,阿甘本来就是一个小地方的小人物,而这一轮的营销,去的都是些不那么大的城市,那里的观众经常好几年也没有明星来他们的城市营销电影,难得见到一次奥斯卡影帝,观众的激情爆发,都会在下一周的票房统计上体现出来。
除此之外,海外发行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这部电影在阿美利加引起的一些社会上的反应,在海外也被那些发行商听到,给发行的谈判带来了很好的筹码。
杨燕子拿了罗纳德签署好的文件,转身出去,临出门又想起来,对罗纳德说:
“我看到林赛多尔女士来了……”
“啊,太好了,请她进来……”
罗纳德给金贝辛格想的办法,就要从自己的私人律师林赛多尔身上来。他们在之前就通过电话沟通过一些细节。之后林赛就从纽约北上,到了母校哈佛法学院,和一些资深的法学教授,比如主张理解开国领袖的立法原意的劳伦斯特莱布见面沟通。之后她又去了耶鲁,也拜访了主张坚持当年立法的文本原意的阿奇博尔德考克斯见面。
这两大派别分别是当今阿美利加最高法院的进步,保守两大派系对一些基本法律的态度。
罗纳德找林赛的时候,说过就算打到最高法院也要保证以后好莱坞的女演员不会被这些小偷骗子用合作备忘录敲诈。这句最高法院,启发了林塞多尔,让她提出了一个天才的解决办法。
“事情很顺利”,林赛进来就风风火火地拿起一杯水喝了干净,然后把各种法律文件放在罗纳德的面前。
“我看不懂,你告诉我就行……”
“这是一种新的对电影明星知识产权的理论,叫做知识产权人格化理论……”
林赛解释了这个理论,具体说就是电影明星这样收入高度和个人形象挂钩的职业,形象权与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紧密相关,因此不能仅从经济激励的角度来看待这一权利。
根据“人格化理论”,金贝辛格的形象权不应被简单地归类为可转让的财产,因为它涉及到个人身份和尊严。
因为形象权牵涉第一修正案保护的个人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所以他不能和其他财产一样,被扣押和抵押给第三方……这等于阿美利加最权威的两个法学院的专家教授,从法理上,否定了林奇父女和主线影业的权力主张。
而且,不等上诉,林赛在向哈佛和耶鲁两位对第一修正案的研究泰斗级教授介绍了这个金贝辛格牵涉的案子以后,他们也同意发表文章在权威的法学研究期刊上……
主线影业和林奇父女,试图控制贝辛格是否能够接下某些影视角色,甚至要求披露她的未来计划,如是否有生育的打算。这些要求,都是对贝辛格第一修正案权利的严重侵犯。
另外,所谓的独立监督人,来“帮助”贝辛格做接什么电影的决定,也类似“强迫劳动”,意味着债权人试图限制她的职业选择,这与第十三修正案的保障相冲突。
这样,一等这两篇有趣的法学文章发表以后,阿美利加就没有一个巡回法庭的法官,会冒着同时反对哈佛和耶鲁教授的名声,判决金贝辛格败诉,很大可能都不用发回重审,而直接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