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一白的一对好友,诋毁说伊森庄园是藏污纳垢之所。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马库斯·恩克鲁玛的肤色和身份,以及他那不太灵光的脑袋。
愚昧的镇民,甚至觉得是弗莱迪·帕维特施展了某些邪术,才导致本杰明·戈德伯格着了魔般的往伊森庄园跑。
起初弗莱迪·帕维特并不在意,但时间久了,难免也受到这些言论的影响。更何况,警长乔治·马歇尔,三天两头的往庄园跑,一而再的逼迫他驱散这对好友。
弗莱迪·帕维特凝眉说:“本杰明,你怎么不去学校读书?”
本杰明·戈德伯格听见了他的声音后,回神说:“帕维特先生,今天学校讲的内容,我都清楚了,所以我不想去。”
“……”
弗莱迪·帕维特拿这个天才少年没办法,他又对马库斯·恩克鲁玛说:“马库斯,高节茅的花瓣,掉落的到处都是。女佣们打扫进垃圾桶里,她们力气小搬不动,你去帮忙将垃圾倒掉。”
马库斯·恩克鲁玛赶忙起身,将《赞美诗》小心的揣进兜里,尽管他根本不识字,但是这本书他却宝贝的很。
本杰明·戈德伯格皱眉:“帕维特先生,我一向尊重你,可你为什么总是想方设法的拆散我和我的朋友?”
弗莱迪·帕维特语塞。
他总不好说,是因为人言可畏,压力山大吧?
正想着用什么方式去搪塞。
却见一个风度翩翩,气质不凡的绅士,来到了庄园大门口。
他穿着考究的衬衫,即便眼热的夏季,袖子也没有挽起,袖扣是高尔夫球杆形状,上面还镶嵌着红宝石。
他戴着遮阳礼帽,胡子修剪整齐,皮肤细腻,从外表就能看出他的良好出身和不凡的生活品位。
比如弗莱迪·帕维特就知道,光是这个男人的胡子,就一定用了贝鲁姆剃须液,然后要用精油滋养、胡须蜡定型,最后还要上法国卡隆牌子的古龙水。
这个男人手臂,被一个气质温婉的妇人揽住。
这个女人穿着极有层次感的丝绸长裙,也许是为了应付乡间小路的崎岖,她没有搭皮鞋,而是穿着一双舒服的帆布鞋。
头发蓬松,发饰精致,脸蛋线条是柔美的鹅蛋脸,五官非常漂亮。
弗莱迪·帕维特见了愣了愣,觉得他们有些眼熟,好奇问:“我是伊森庄园的管家,请问二位有何贵干?”
男人摘下帽子,开口说:“帕维特先生,我是本杰明的父亲,我叫塞缪尔·本杰明。这是我的夫人,瑞秋·克维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