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新闻上那么多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怎么就分不清了?肯定是某些领导不作为。只要拿着上级文件规定一对照,不就清楚了?
其实这也是一个误解,公务员里没有傻子,只有装傻子的聪明人。很多时候,某件事情大家都觉得该归他管,可偏偏,人家总能找到恰如其分的理由,甚至是上级文件来推诿责任。这种情况,才是最多的,也是最麻烦的。
打个比方,某地一个水上乐园发生了游客溺亡事故,经过排查,主要原因是现场救生人员没有配备齐全,存在观察死角,致使游客死亡。
企业的主体责任当然不可避免,但长期以来政府有关部门检查监管缺位,这个监督责任又该给谁呢?
旅游部门说:水上乐园并非真正意义上旅游设施,该水上乐园也不在旅游景区内,不归他们监管。水上乐园涉及游泳,应该归体育部门管。
体育部门说:国家对游泳场所有明确标准规范,水上乐园并不符合游泳馆的特征,该水上乐园也并没有向体育部门申请许可。按照国家规范,水上综合性游乐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必须由市场监管局登记,该场所应该由市场监管局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则大呼冤屈:市场监管局负责所有企业的登记注册,甚至航空企业也是我们注册登记,难道所有企业都要我们管吗?那我们不成了管天管地管空气的宇宙局了?根据《旅游法》规定,水上类的高风险旅游项目是由旅游局管。虽然这个水上乐园不在景区内,但不能随意剥离它的游乐属性,还是要旅游局管。
这种情况下,怎么能确认归谁管呢?即便是县委书记来了,总不能毫无理由挑一个局长免职处分,甚至交纪委法办吧。也得费尽一番思量,让人去找文件依据。
现在好了,实在分不出个结果,那就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我觉得水上乐园属于旅游项目,你文旅局管着这条行业,你来负责。我觉得水上乐园的登记注册归你们市场监管局负责,你们管着生产经营这一块,你们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