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路,这是一条隐藏在闹市区中的小路,两侧是摩天大厦高耸的灰墙。这些大厦建于芝加哥最奢华的大都会时代,2世纪5年代,那个曾经的鎏金年华。天长日久,石灰岩表面已经剥落,透着破落贵族的萧索。阳光完全被高楼大厦遮挡,下场的街道透着一丝凉意。道路尽头矗立着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城墙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一排大型排风扇在缓缓转动。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这里曾经是名流攒聚的地方,6年前,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豪车和摩登女郎,彬彬有礼的绅士们挽着年轻的女伴来这里欣赏高雅音乐,侍者高声念诵贵客的名字。
它早就已经没落,年轻人有了更多的娱乐方式——电影院、购物中心和酒吧,再也没有人愿意花上一个晚上的时间,欣赏曲高和寡的歌剧。它的辉煌只属于上一个时代。
但是今天它又重新醒来,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依次停在门口,红色的尾灯依次闪烁。厚重的车门打开,身穿黑色燕尾服或者小夜礼服的男人下车,一水儿白色刺绣衬衣,大都会范儿的分头上抹着厚厚的头油,光可鉴人。而随后从车里探出的手戴着白色的丝绒长手套,银色的腕表戴在手套外,男人握住那只手,轻盈地拉出裹着貂皮蒙着面纱的摩登女郎,细长的鞋跟踩在地面上,小腿绷出优美的弧线,下水道口溢出白色的蒸汽,男男女女挽手走向歌剧院的身影,组成了195年的芝加哥的幻影。
时间好像倒流了6年。
“啧啧,这群龙子龙孙搞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古典风是吧?”路明绯此时吐槽道。
她觉得自己这身非常不合适,裙子阻碍步伐,高跟鞋让她连站稳都够呛,再加上这身衣服完美地展现出她身上所有的缺点,却把她年少的美好用老成的妆容毁得面目全非,和这里每一个都冒着贵气的人相比,是如此地格格不入。
果然永远只有当暴发户的料啊她忍不住吐槽自己。
他们乘坐一辆豪华的银色宾利,司机是一个长得相当英俊,黑衣钉着镀金纽扣,一头耀眼金发的年轻人。当他下车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理查德·布莱克先生,有一种喧宾夺主的感觉——毕竟他打扮得比理查德有气质,就很有问题啊!
他俩的造型师看起来都不太靠谱的样子简直觉得学院就是让他们两个来丢人的吧?
至少前世,昂热校长给他设计的人设就挺丢人的,人家都是贵公子,就他是没见识的暴发户,专门用来给人当笑料。
“呵呵,没办法,这些都是赫赫有名的混血种家族——不是秘党的人,而是那些自命血统优于人类,天生就应该做人类的统治者,掌控这个世界的家伙们。因为血统,他们衰老得比常人缓慢,因此审美眼光也滞后。这些人有的可能上世纪中期就很活跃了,他们之间流行的还是浮华的老芝加哥风格。”对此,昂热解释道。
“都是些老古董啊”路明绯说。
她记得昂热校长曾经告诉她,这>> --